迪拜:对冲基金监管改革正在研究中——彭博社
Hema Parmar, Adveith Nair
从迪拜国际金融中心远眺城市地标哈利法塔。图片来源:Natalie Naccache/Bloomberg迪拜正考虑对基金管理法规进行重大调整,以巩固其作为新兴对冲基金中心的地位。
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发言人表示,当局正在全面审查现行监管条例,旨在消除不必要的监管负担并降低准入门槛。
该机构已提议降低部分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资本要求,并考虑减少企业必须持有的应急现金储备,同时取消关键岗位聘用需经监管审批的规定。
这些使迪拜监管标准更接近欧盟和英国的改革,可能是近二十年来最具突破性的法规调整。DFSA称,在与企业持续磋商后,新规或将于明年某个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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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法规修订正值对冲基金持续涌入迪拜之际。目前该市已聚集逾70家对冲基金,包括Andurand资本管理公司和Point72资产管理公司等,多数机构管理资产超10亿美元。
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表示,提出的修改建议基于先前调整,并将继续符合国际监管规范。
该监管机构设有四个许可证级别,主要提议修改针对资金管理公司的第三类牌照要求。计划将部分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持有的最低基础资本准备金从50万美元临时降低至14万美元。两年前已将该门槛从50万美元暂时下调至23万美元。
对于本地注册的小型基金,DFSA建议将基础资本门槛从7万美元降至4万美元,认为其监管风险有限。
此项改革正值迪拜预期迎来新一波基金涌入之际。迪拜已在金融中心改造一栋大楼,为预期大量机构提供办公空间,该大楼预计四月底启用。
对于不托管客户现金的资产管理公司,DFSA拟取消要求其持有额外清算准备金的条款。
但涉及外部资金托管的公司仍需保留清算资本。根据提案,该金额可能从年固定运营成本的35%降至25%。
当局还拟对第三类公司引入基于业务活动的新资本要求,需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客户资金量及交易订单量保持相应比例现金储备。
某些企业可能不再需要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对特定职位的审批,例如合规与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一项提案,此举旨在让企业承担起调查关键员工的主要责任,而非依赖监管机构。
编辑:保利娜·斯特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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