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考虑大幅调整监管规定以吸引对冲基金——彭博社
Hema Parmar, Adveith Nair
迪拜目前拥有超过70家对冲基金。
摄影师:Natalie Naccache/彭博社迪拜正考虑对其资金管理规则进行重大调整,以进一步提升该市作为新兴对冲基金中心的地位。
据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发言人透露,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正在全面审查其法规体系,旨在消除不必要的监管负担并降低准入门槛。该机构监管着众多基金管理公司的聚集地——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该机构已提议降低部分资金管理公司的最低资本要求,并考虑减少企业必须持有的应急现金储备,同时取消监管机构对关键岗位雇员的审批制度。
这些改革将使迪拜金融中心与欧盟及英国标准进一步接轨,或成为近二十年来最具影响力的监管变革。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表示,在与企业持续磋商后,新规可能于明年某个时段实施。
政策审议之际,对冲基金正持续涌入迪拜。目前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已汇聚超过70家对冲基金——从Andurand资本管理公司到Point72资产管理公司——其中多数管理资产超10亿美元。
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表示,拟议的变更基于早期调整,并将继续符合国际监管标准。
该监管机构设有四个级别的许可,主要针对管理资金的第三类公司提出修改。计划将部分基金管理人必须持有的最低基础资本要求降至14万美元。两年前已将该门槛从50万美元临时下调至23万美元。
对于规模较小、本地注册的基金,管理局建议将基础资本门槛从7万美元降至4万美元,认为其监管风险有限。
这一调整正值迪拜预期将涌现大量新对冲基金初创公司。该市已对金融中心一栋大楼进行改造,预计四月底前开放,为预期涌入的机构提供办公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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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持有客户现金托管权的资金管理人,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提议取消一项规定,该规定要求他们手头必须有足够的额外现金来支付与潜在清算相关的费用。
但对于那些确实持有外部现金的公司,他们仍将被要求保留所谓的清算资本。根据一份提案,这一最低要求可能会从近35%降至公司年度固定间接成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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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机构还寻求为第三类公司引入基于活动的新资本要求,要求他们持有与公司资产、客户资金和交易订单量成比例的现金。
某些公司可能不再需要DFSA对特定高管(包括合规和财务官员及高级经理)的批准。根据一份提案,此举旨在让企业承担起审查关键员工的主要责任,而非依赖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