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公路安全人人有责 |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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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4月25日刊登的蔡天寿读者投函《鲁莽驾驶实在要不得》和张国城读者投函《应考虑以鞭刑惩戒超速肇祸司机》,以及4月26日刊登的王亚四读者投函《盼交警加紧巡逻》和蔡凯莉读者投函《交通罚则应注重防患未然》:
我们感谢各位读者对违规驾驶行为、交通执法和处罚的反馈。
我们和你们一样关注公路安全问题,特别是考虑到淡滨尼发生了导致两人死亡的悲惨车祸。这名驾驶员在法庭上被控四项抵触1961年《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包括第64节条文的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以及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
我们严正看待鲁莽和危险驾驶行为。根据2019年修订的《公路交通法令》,被判不负责任驾驶行为罪名成立的驾驶员,将受到更严厉的刑事处分。其中,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初犯的最高刑期从五年增至八年。违法者也可能会被吊销各级驾照至少10年。重犯者将面临更严厉的处分。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的公路比五到10年前更安全。造成人员受伤的交通意外数量,仍然低于冠病疫情暴发前的年份。
但是,每一起导致死亡的车祸都不应该发生。自今年4月1日起,交警已在全岛逐步启动闯红灯摄像机的抓拍超速功能。今年稍后,我们也将提高某些交通违规行为的罚款和扣分。
然而,无论交警做得再多,仅靠这些是远远不够的。归根结底,所有公路使用者都必须养成良好的公路安全习惯,并发挥自己的作用。交警之前已宣布,配合公路安全宣传活动,将于今年下半年推出一系列公路安全视频,以呼吁每个人成为负责任的公路使用者。
保持公路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确保公路上的每一段旅程都安全无虞。淡滨尼车祸提醒我们,罔顾安全所可能带来的致命后果。
内政部政策发展司高级司长Sanjay Nanwa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