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国情咨文演讲时别再提大法官
Nathan Lewin
1961至1962年间,我曾担任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哈伦的助理。1962年1月11日,约翰·F·肯尼迪原定发表其首次国情咨文演讲。哈伦大法官告知助理们他不会出席,因为他认为最高法院大法官参与宪法赋予行政与立法部门职责的活动,违背了三权分立原则。
尽管我对哈伦大法官深怀敬意,但当时认为他过于拘泥形式主义。总统与内阁成员商讨国内外政策的公开会议也不会有大法官列席。大法官菲利克斯·法兰克福特与阿贝·福塔斯曾竭力隐瞒他们私下向富兰克林·D·罗斯福和林登·B·约翰逊总统提供的建议。
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克拉伦斯·托马斯和塞缪尔·阿利托均已停止出席国情咨文演讲。今年,大法官埃米·科尼·巴雷特也缺席了该活动。出席的六位大法官(身着法袍)双手交叠尴尬就座,拜登总统因他们推翻罗诉韦德案而严厉斥责,并誓言若选民选择其政党将废除该裁决。总统以极其贬损的方式,援引阿利托大法官多数意见中"自食其果"的措辞嘲讽最高法院。
1962年,肯尼迪总统以明智和尊重的态度,未在演讲中提及最高法院正在审理的法律争议。当时大法官们已于1961年10月就立法席位重新分配问题听取口头辩论(该案最终形成里程碑式的贝克诉卡尔案判决),民权静坐案、重大反垄断及宗教自由争议亦在审理中。肯尼迪政府通过法庭呈递的诉状表达其法律议题的立场。
1962年时,总统在国情咨文中训斥最高法院的行为超乎世人想象。尽管如此,哈伦大法官仍选择回避。现今所有大法官都应效仿他的做法。
本文作者莱文是华盛顿执业律师,专攻最高法院诉讼业务。
1955年3月17日,最高法院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哈伦二世在华盛顿办公室。照片: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