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重点打击企业累犯 - 华尔街日报
David Smagalla
在判定企业潜在违规行为是否属于应受额外处罚的累犯行为时,司法部首先基于一个前提:对个人和公司适用的某些原则是相同的。图片来源:Kevin Dietsch/Getty Images旧金山——美国司法部高级官员表示,该部门无意与惯犯企业反复达成和解协议。
司法部首席副助理部长马歇尔·米勒在美国律师协会白领犯罪全国研讨会上表示:“我们不应该接连不断地签订延期起诉协议(DPA)或不起诉协议(NPA)。”
在评估企业潜在违规行为是否构成应加重处罚的累犯行为时,司法部以"个人与企业适用部分相同原则"作为出发点。该机构在界定累犯行为时,将综合考量企业的全部刑事、民事及监管记录。
谈及面临此类审查企业的应对预期,米勒指出司法部制定了一系列指导原则,包括强调透明度。他表示,向政府坦白始终是避免因屡次违法遭受不当处罚的最佳途径。
米勒表示:“企业避免累犯后果的最佳方式…是主动自我披露。”他补充说,这有助于司法部分辨出不良行为“只是偶然发生”的企业,以及那些无法建立合规计划来识别和阻止不良行为的企业。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部门主任古尔比尔·格雷瓦尔指出,打击企业累犯行为对于重获公众对金融机构等曾有的信任至关重要。他在会议小组讨论中补充说,SEC确实意识到,由于规模庞大,大型注册机构和银行可能会面临大量潜在的技术违规和合规问题。
“我们不仅关注技术性违规,更关注所有违规行为的本质。”格雷瓦尔强调。
格雷瓦尔表示,如果SEC发现企业长期存在一系列违规行为,将寻求施加更高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该机构还更加重视要求企业承认不当行为并达成和解,同时会追究涉事个人的责任,包括高管人员。他补充说,SEC三分之二的执法决议涉及个人违规者,其目标是将所谓的“害群之马”清除出行业。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执法主管伊恩·麦金利称,在判定企业实体是否构成累犯时,CFTC会综合考虑多重因素,包括:行为性质、是否涉及与历史违规重叠的管理层、两次违规的时间间隔、是否已采取整改措施,以及企业自违规后是否改变了文化或人员构成。
“这是一个合理的论点,可以向CFTC提出,‘看,我们已不再是你们之前所见的那个人,因此你们不应通过累犯的视角来看待我们,’”他在会议上发言时说道。
联系大卫·斯马加拉,请发送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