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受精关乎生命还是死亡?——《华尔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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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蒙哥马利市阿拉巴马州议会大厦外的集会现场。图片来源:Stew Milne/美联社我的经历表明,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并不理解冷冻胚胎的本质(参见2月24日评论版《IVF技术、阿拉巴马州与多布斯案裁决》)。在经历多年不孕不育困扰后,我和丈夫选择了体外受精。最初我们获得14个健康胚胎,其中4个新鲜胚胎被植入我体内,10个被冷冻保存以备后续尝试。遗憾的是首次尝试未能成功。第二次解冻5个胚胎,其中4个存活并被植入,依然未果。经过一年调整后,我们再次解冻5个胚胎,4个存活植入后终于迎来了一个健康完美的女婴!
关键数据:14个健康胚胎,10个被冷冻,4个新鲜植入,最终诞生1个婴儿。阿拉巴马州立法者在判定冷冻胚胎是否属于"儿童"时,应当考量这类统计数据。
凯瑟琳·N·金斯考特
马里兰州卡宾约翰
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IVF使用的胚胎就是儿童。如果人类生命不是始于精卵结合形成具有独特基因的新个体那一刻,那么请问妊娠过程中哪个节点才算生命起点?
为确保受孕成功率,IVF技术会培育"多余"胚胎——植入部分胚胎后,其余要么被销毁(实质是扼杀生命),要么冷冻以待可能永远不会进行的后续使用。在罗诉韦德案之前,不孕夫妇尚可顺利领养孩子,但过去五十年的随意堕胎政策已大幅减少可被领养儿童数量,这才催生了各种存在伦理争议的新疗法。
为了“将新生命带到这个世界”,试管婴儿技术不得不)牺牲了许多它创造的新生命。这是合法堕胎给这个国家带来的死亡文化的一部分。
玛丽·R·施耐德
俄亥俄州埃文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