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朗普就职前修正《反叛乱法》——《华尔街日报》
William A. Galston
这是2025年1月19日,唐纳德·特朗普第二次总统就职典礼前夕。传言抗议者计划在全国各城市进行大规模破坏活动。作为回应,候任总统指示助手起草命令,将各州国民警卫队置于联邦控制之下。“我们这样做合法吗?“一些忧心忡忡的工作人员问道,“不需要州长同意吗?““不需要,“特朗普的法律顾问说,“总统有权将警卫队联邦化,无论州长说什么。”
次日,特朗普发表演说(该演说立即被称为"美国大屠杀之子”),东西海岸爆发抗议活动。抗议者堵塞街道,正常商业活动陷入停滞,零星发生抢劫和暴力事件。总统以总司令身份发布命令,将国民警卫队联邦化并部署以平息骚乱。
数小时内,数万军队开始巡逻主要城市。到次日清晨,已有超过10万美国人被捕,当地监狱不堪重负,军方被迫用带刺铁丝网营地关押他们。
许多被捕者聘请律师,但律师表示无力干预。律师们解释,问题在于特朗普是根据1807年《反叛乱法》条款合法行事。“什么是《反叛乱法》?“被拘留者问道。
这是个关键问题,但问得太迟已无济于事。现在就该提出并回答这个问题,以便在一切太迟之前采取行动。
《反叛乱法案》是1792年至187年间颁布的一系列法规,授权总统在美国本土部署军队并用于对抗美国民众。该法案包含三项核心条款。首条规定当某州立法机构(或在某些情况下其州长)请求联邦援助镇压叛乱时,总统可出兵干预。
第二条款允许总统无需州政府请求或同意即可部署军队,以"执行美国法律"或"镇压叛乱”——只要骚乱导致无法通过正常司法程序执行联邦法律。
核心条款授权总统在州内部署军队,以应对"任何反对或阻碍美国法律执行、妨碍司法程序的反叛、内乱、非法结盟或阴谋活动”。
正如纽约大学法学院布伦南司法中心的分析报告所指明,法案中所有关键术语——“叛乱"“暴动"“内乱"等——均未明确定义。近两个世纪前最高法院在"马丁诉莫特案”(1827年)中的裁决,将法案解释权与适用权完全交由总统裁量。该判决认定"判断是否需要召集民兵应对紧急状况的权力专属总统…其决定对所有人具有终局效力”。当然,军队执行总统命令时不得违反其他法律或宪法,但总统作出出兵决定的门槛性判断几乎不可能被司法挑战。
将如此不受约束的权力留在总统手中的风险显而易见,改革《叛乱法》以限制总统的自由裁量权同样必要。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跨党派法律团队鲍勃·鲍尔和杰克·戈德史密斯提出了三项主要修正建议。首先,国会应明确定义关键术语,并缩小总统决定何时触发其权力的自由裁量范围。其次,应要求总统与州和地方当局协商,以确定是否需要部署军队,并就此发布正式结论。第三,国会应对总统单方面部署军队的权力设置短期日落条款,此后继续使用军队需经国会批准。布伦南中心提出了一份类似提案,并附加了对总统决定进行司法审查的条款。国会应像2022年通过《选举计票法》那样,跨党派合作在2024年大选前推动此类改革。
人们很容易将这些担忧视为党派危言耸听。毕竟,特朗普的支持者可以理直气壮地指出,他在入主白宫的四年间——包括乔治·弗洛伊德事件引发全国抗议期间——从未动用过《叛乱法》。为何现在要担心?
原因有二:其一,赋予任何总统为国内目的部署致命武力的广泛自由裁量权都是危险的错误;其二,特朗普已重新审视了他对该法的克制态度。正如他11月对爱荷华州支持者所言,他在首个任期内遵从了州长和市长的意愿。“下一次,“他说,“我不会等待。”
有充分的理由认真对待他。
唐纳德·特朗普在2月24日马里兰州国家港举行的保守派政治行动会议年会上发表讲话。照片:伊丽莎白·弗兰茨/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