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科技公司内容审查案提交至最高法院——《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政府能否指示大型科技公司如何编辑内容并监管其平台?这是周一审理的两起涉及重大第一修正案影响的案件(穆迪诉NetChoice案和NetChoice诉帕克斯顿案)中最高法院面临的核心问题。
科技行业组织NetChoice正对德克萨斯州和佛罗里达州的法律提出挑战,这些法律试图阻止社交媒体平台压制保守派声音。共和党人对经常倾向打压保守派(包括我们)的审查制度感到愤怒是可以理解的。但解决企业对保守派的审查,不应以政府对企业的审查作为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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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罗里达州法律禁止大型社交媒体平台删除政治候选人的账户,或压制关于他们的帖子。平台还不得"基于出版或广播内容对新闻机构采取任何审查、封禁或限流措施",且必须在用户间"一致地"执行其标准。
德克萨斯州法律禁止平台基于用户表达的观点——这一模糊定义的概念——做出编辑决策。该法律过于宽泛,甚至可能被解读为禁止平台压制亲纳粹言论或美化饮食失调的内容。两项法律均要求平台详细说明删帖原因,违规企业将面临严厉的政府处罚和诉讼。
NetChoice有力论证了这些法律通过限制平台的编辑裁量权,侵犯了第一修正案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就在上个任期,最高法院在303 Creative LLC案中裁定科罗拉多州不能强制网站设计师创作违背其价值观的作品。NetChoice主张,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德克萨斯州和佛罗里达州的法律。
尽管Instagram和YouTube等社交媒体平台并非报纸广播等传统出版商,但当它们决定删除、压制或推广哪些内容时,其实是在行使编辑判断权。在策划用户推送内容和制定推荐算法时,它们同样在运用自由裁量权。
各州政府对此持有异议。他们声称相关法律规范的是商业行为而非言论表达,并援引早于美国宪法存在的"公共承运人"法律原则,认为州政府有权禁止面向公众开放的企业歧视客户。
佛罗里达州在诉讼摘要中写道:“公共承运人历来向所有发言者和言论开放其设施,要求它们略微扩大开放范围并不会干涉其自身表达。因此电话公司、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快递公司既无权扼杀其承载的言论,也不得取消不受欢迎用户的资格。”
这种类比并不恰当。受公共承运人规管的电话公司、出租车、铁路和电力公司等企业并不从事编辑或表达活动。然而各州在指控社交媒体平台歧视不受欢迎言论时,实际上默认了这些平台确实在进行表达行为。佛罗里达和德克萨斯不能两头占理。
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将公共承运人监管延伸至社交媒体平台,将导致政府获得更多言论控制权。难道佛罗里达和德克萨斯希望联邦贸易委员会主席莉娜·汗来裁定网络言论的禁区?难道应该允许加州立法强制企业删除批评跨性别男性参加女子体育赛事的帖子?
德克萨斯州和佛罗里达州严重依赖最高法院的普鲁尼雅德案先例(1980年),该判例认为加州可以将其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保护扩展到购物中心,因为它们对公众开放。但购物中心通常不从事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活动。普鲁尼雅德案也轻视了企业主的财产权。
一个更相关的先例是*《迈阿密先驱报》出版公司诉托尼洛案*(1974年),该案推翻了佛罗里达州一项要求报纸为政治候选人提供平等空间以回应批评他们的社论的法律。最高法院表示,该法律强制并抑制了言论,因为“编辑们很可能会认为安全的选择是避免争议。”
佛罗里达州和德克萨斯州的法律也是如此。如果这些法律成立,公司无疑会避免监管其平台,以免因诉讼拖垮。一些保守派可能更喜欢一个无拘无束的网络环境,而自由市场已经为他们创造了这样的平台。埃隆·马斯克自收购X(前身为推特)以来,对内容监管采取了更为宽松的态度。但如果你现在担心社交媒体造成的文化损害,想象一下如果网站被迫放任自流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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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句,这两起案件与最高法院几周后将审理的另一起案件无关,那起案件涉及拜登政府对科技平台施压以审查保守派言论。那起案件——穆尔蒂诉密苏里州案——牵涉到政府审查,在我们看来这违反了第一修正案。
保守派有理由担忧,左倾科技公司试图排斥他们的观点。这个问题没有简单的解决方案。曝光和谴责这种审查制度已起到一定作用。但当所谓的补救措施是赋予政府更多控制言论的权力时,结果对保守派或任何人都不会有利。最高法院可以向德克萨斯州和佛罗里达州阐明这一点。
位于华盛顿的美国最高法院。图片来源:evelyn hockstein/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