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电子报税——《华尔街日报》
Jay Starkman
精明的企业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简单顺畅的交易体验。而在美国国税局(IRS),角色却发生了反转:纳税人必须适应政府的要求。IRS强制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纳税申报表,而非邮寄纸质表格。问题在于,电子申报既容易遭受网络攻击,又对纳税人容错率更低。当纳税人自愿或被迫选择电子申报时,若出现错误,面临的处罚可能相当严厉——而若采用纸质申报,这些处罚本可避免。
电子申报的隐患甚至鲜为税务专业人士所知。纸质申报更为安全,这一点从近期针对税务软件公司的恶意软件攻击(如威科集团)以及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泄露事件(如TaxSlayer公司)中可见一斑。电子申报所得税还可能导致纳税人受到IRS的不公正对待。
IRS接受在申报截止日前通过电子提交或邮寄送达的纸质申报表。只要申报表包含足够信息供IRS计算应纳税额,即被视为有效。但这类保护机制并不完全适用于电子申报。授权税务代理进行电子申报并不能为纳税人提供充分保障,因为IRS在确认收到前不会视电子申报表为有效申报。
近年来,法院维持了对那些认为自己已正确进行电子报税的纳税人处以严厉经济处罚的裁决。克里斯托弗·海恩斯的注册会计师在2011年截止日期前为他电子提交了2010年的纳税申报表。美国国税局却因一个微小问题拒绝了申报:一个社会保障号码被误填在了雇主识别号的位置。直到2012年8月收到国税局的罚款通知,海恩斯先生才知晓此事。地方法院维持了罚款决定,在简易判决中裁定海恩斯依赖会计师进行电子申报不构成减免罚款的合理理由。上诉法院后来撤销了这一裁决,最终结果尚未明确。(海恩斯先生未回应置评请求)
韦恩·李的注册会计师未能为其客户提交2014、2015和2016年度的电子申报表。该会计师向国税局解释称其使用的软件无法处理李先生复杂的税务申报。但李先生表示会计师从未告知过此问题。2019年,国税局对李先生处以超过7万美元的罚款,并禁止他将2014年六位数的多缴税款抵扣2015和2016年的欠税。上诉法院裁定,依赖注册会计师不能作为出现差错的借口。法院指出纳税人可通过电话或国税局官网确认及时申报情况。作为替代方案,申报人可放弃电子申报,将8948表格(未电子申报说明)附在1040表格后提交纸质申报。
当争议无法在国税局内部解决时,纳税人可通过邮寄或电子方式向税务法院提交诉状以寻求有利结果。然而,向税务法院电子提交诉状同样存在风险。安托万·桑德斯表示他在尝试电子提交税务法院诉状时遇到技术问题,花费近一小时试图在午夜截止期限前提交。文件最终在次日凌晨00:00:11上传成功,法院以超时为由拒绝受理。
罗伊·纳特在截止日当晚中部时间11:05通过电子方式向税务法院提交了诉状。由于法院位于华盛顿,文件送达时已是次日凌晨00:05。法院以迟交五分钟为由拒绝受理,目前该案正在上诉中。若纳特先生改以纸质文件在午夜前邮戳寄出,反而会被法院接受。
电子报税的安全隐患同样严峻。美国国税局与第三方服务商ID.me合作进行纳税人身份验证。注册该平台是开通国税局在线账户或使用"IRS直接报税"新系统的先决条件,纳税人须向ID.me提交社保卡、雇主识别号等身份证明文件副本。我建议客户避免使用ID.me——这个私营数据库存储着大量个人信息,用户既无法掌控数据安全,只能寄望于其不被黑客攻破。
电子报税虽被广泛使用却非全然自愿。国税局强制要求所有免税组织、年申报11份以上税表的报税员,以及年申报10份以上税表的企业(每份W-2表格、1099表格和薪资税表均计入)必须电子申报特定表格。
电子化还导致税表种类激增,使报税流程更复杂昂贵。例如2018年前仅2页的1040表格,如今已膨胀至8页。
鉴于电子申报容错率低于纸质申报且伴随额外风险,传统邮寄报税或许更稳妥。纸质税表不会因漏勾选框被拒收,甚至可能因邮戳日期而侥幸躲过截止期限——当然我仍不建议卡点提交。
遗憾的是,美国国税局似乎正在推动电子申报取代纸质申报。美国国税局全国纳税人权益倡导者艾琳·柯林斯最近表示,处理纸质表格仍是该机构的薄弱环节。2021年柯林斯女士曾写道"纸质文件是国税局的氪石"——这一观点她上个月再次重申。
企业界早已明白客户服务至关重要。现在是国税局吸取这一教训并付诸实践的时候了。
斯塔克曼先生是亚特兰大注册会计师,著有《河马的性别:税收与会计的独特历史》一书。
插图:马丁·科兹洛夫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