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特·拜登、凯文·莫里斯与律师伦理问题——《华尔街日报》
Darin R. Bartram
无论亨特·拜登的商业交易最终是否牵涉到总统拜登,这些交易都包含了一系列不光彩甚至涉嫌违法的行为。最新问题是可能违反了道德上可接受的律师-客户关系。
美国第一法律组织向加州律师协会提交了对代表亨特·拜登的律师凯文·莫里斯的投诉,要求对莫里斯向亨特提供各种财务支持的行为进行职业制裁。根据新闻报道,莫里斯对亨特·拜登的支持总计约650万美元。他资助了亨特的未偿债务,如住房、子女抚养费和保时捷汽车付款,为他提供莫里斯私人飞机的航班,并以超过90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亨特的13幅画作。莫里斯为他与亨特的财务纠葛辩护,包括支付税款债务,称这些是贷款,莫里斯称这些贷款由律师以5%的利息协商。
莫里斯和他的律师在向进行乔·拜登弹劾调查的立法者进行的闭门证词和给众议院监督委员会的信中承认了这一切。主席詹姆斯·科默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凯文·莫里斯在‘借’钱给亨特·拜登后获得了进入拜登白宫的机会。”莫里斯通过告诉美国广播公司新闻回应说:“我‘进入’白宫包括一次参观、参加婚礼,以及去年与数百人一起参加7月4日野餐的特别恶劣罪行。”
这里体现的是加州律师协会的一条合理规定。它不仅应作为律师成员的法定要求受到尊重,更应作为平衡多重诉求的行为准则——这些诉求本应构建起律师与客户关系的框架。首要诉求是律师需与客户保持专业距离。职业行为准则中贯穿着各种措施,旨在确保律师的判断具有专业独立性,并保持其作为公正顾问的履职能力。
州律师协会的规则还致力于调和律师作为客户代理人与作为法庭官员的双重义务。美国律师协会《职业行为示范规则》指出这种复合角色:“律师作为法律职业成员,既是客户代表,又是法律体系官员,更是对司法质量负有特殊责任的公民。“律师被要求以职业礼仪行事,与客户的往来必须秉持公平、合理及充分披露原则。
律师向客户提供个人经济援助的权限因司法管辖区而异。多数州律师协会允许律师与客户进行公平合理的商业交易,前提是交易留有书面记录且获得客户知情同意。
莫里斯先生已承认获得亨特·拜登某商业实体Skaneateles LLC的财务权益。当议员询问该公司业务时,莫里斯回答:“我现在不太确定。“这种情形难以佐证该商业交易具有公平性、合理性或经过知情同意程序。
针对莫里斯先生指控的核心在于,他为亨特·拜登支付费用的行为违反了加州律师执业规则中每位执业律师必须遵守的条款。规则1.8.5部分规定:“律师不得直接或间接支付……潜在或现有客户的个人或商业开支。“该规则的评注解释道:“允许向现有客户赠送财物未被纳入拟议规则,因为这可能导致非预期的期望,并混淆律师与客户之间的个人与职业关系。”
虽然规则1.8.5允许律师向客户提供贷款,但莫里斯先生几乎肯定没有遵守规则要求在放贷前确保亨特·拜登书面知情同意的规定。他作证称直到"稍晚时候”——可能是在放贷后六个月到一年——才对这些贷款进行书面记录。此外,任何合理的审查都不会认为莫里斯先生购买拜登先生画作的行为仅仅是贷款,而画作作为抵押品。他作证说尚未支付11幅画的款项,因为"我正在与税务顾问和商业伙伴讨论,尚未决定如何定性这笔交易。”
其他司法管辖区允许代理律师向客户提供"合理必要以使客户能够启动或维持诉讼或行政程序"的经济援助,如哥伦比亚特区的规则所述。这类经济援助非常有限,旨在避免客户因需要立即获得资金而在不利条件下被迫和解。莫里斯先生为亨特·拜登支付部分账单和欠税,或以似乎未向其他买家提供的条件购买亨特画作的行为,并不符合经济援助的资格。
在马里兰州,律师不得向客户预支除诉讼费用和法庭费用以外的任何资金。马里兰州规则的一条评论强调,向客户提供诸如生活费等财务援助“会鼓励客户提起原本可能不会进行的诉讼”,并且“此类援助会使律师在诉讼中拥有过大的经济利益”。
莫里斯先生与亨特·拜登的往来似乎不符合加州律师协会的规定,也与其他州律师协会的规则不一致。他对总统儿子的援助最合理的解释是出于政治或意识形态的考虑。莫里斯先生有权持有自己的政治或意识形态观点,但这并不能免除他作为律师的义务。此案为加州律师协会提供了一个机会,以确认律师与客户的关系是一种专业关系,不应被其他因素所模糊。
巴特拉姆先生在华盛顿从事上诉和宪法法律实务。
亨特·拜登(右)与凯文·莫里斯于1月10日在华盛顿参加众议院监督委员会会议。图片来源:Kent Nishimura/Getty 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