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哥最常用词汇——《华尔街日报》
Nicholas Tomaino
格拉斯哥
二十三岁那年,我喝了人生第一杯茶。作为意大利裔美国人,我从小喝咖啡长大。但遇到妻子麦蒂后,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
麦蒂是苏格兰人。如果你来自英国或熟悉当地文化就会明白——那里的人饮茶如饮水。茶几乎出现在每餐饭桌上,甚至贯穿餐与餐之间的时光。正如威廉·格莱斯顿所言:若你寒冷,茶能暖身;若你燥热,茶可降温;若你焦躁,茶能静心。詹姆斯·博斯韦尔则指出,茶之所以无处不在,是因为"它能抚慰心灵、提振精神,却无烈酒伤身之虞"。
关键在于,制茶过程与其他饮料截然不同。你必须精心照料,严格遵循多道工序。老手们行云流水,新手却手忙脚乱。我的茶道修行主要在美国完成。恋爱异地期间,麦蒂常发短信指导。有次她甚至寄来手绘色轮图,教我辨别最佳茶汤色泽与风味。
泡茶看似简单:烧水、置茶包于杯中、注水、浸泡两分钟、取出茶包、加奶糖。但稍有不慎——无论是注水失准还是计时疏忽——就可能前功尽弃,既浪费光阴又糟蹋好茶(麦蒂坚称美国难觅好茶包,只信英国进口货)。我记不清多少次红着脸倒掉整杯茶重头来过。更糟的是,即便步骤全对,成品也难以下咽。那些教学时光,才是最甜美的部分。
麦迪从父母那里学会了泡茶技艺,而她的父母又是从他们的长辈那里学来的。多年来,不少英国名人都试图为这项文化的根本准则立下文字传承。1946年1月12日的《标准晚报》上,乔治·奥威尔发表了《一杯好茶》,提出泡茶的11条黄金法则。从"茶壶必须预先温热"到"要把茶壶拎到烧水壶旁,而非相反",事无巨细。半个多世纪后,克里斯托弗·希钦斯在文章中完全认同这两点,称其"至关重要"。而他认为奥威尔的其他规则则可灵活处理:比如"选用印度或锡兰(即斯里兰卡)茶叶";“每次只冲泡少量”;以及"避免使用银质茶具"。
两位作家都承认这些规则充满争议。奥威尔指出,在英国这个"以茶为文明支柱之一"的国度,最佳沏茶方式总能引发"激烈论战"。希钦斯补充说,关于诸如"何时加牛奶"这样的步骤,家族间的分歧甚至能"绵延数代人"。
抛开这些沸反盈天的争论,当我在苏格兰与岳父母共处三周后,却发现了惊人的统一与和谐。无论是家中还是街头咖啡馆,每杯茶都像遵循着同一本操作手册:茶包先入杯,精准控制辅料配比,冲泡至完美状态。温度也总是恰到好处,既不烫口也不温吞。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仿佛他们生来就深谙此道。
然而,当我的茶学研究延伸到海外时,我有了一个根本性的发现。茶的味道其实是次要的。即便严格按规程冲泡,茶也谈不上多好喝。这种饮品最值得称道的特质是它的温度——尽管这份温暖总是转瞬即逝。但茶却无处不在,屋里到处散落着喝了一半的茶杯。“当然,“玛迪说,“喝茶本身并不是重点。”
那么重点是什么?借用一句话来说,就是"为茶而茶”。没有哪个时刻电水壶不在嗡嗡作响,架子上的茶杯不在叮当作响。早餐茶在清晨,无咖啡因茶在午后,果味茶也许在晚餐后,甘菊茶则在睡前。饼干或巧克力总在触手可及之处。格拉斯哥最常听到的话大概是"有人想喝杯茶吗?“说这话时总是带着温情。说这话的人是在以人性之举奉献自己的时间,传递善意的姿态。结果并非你喝过最美味的饮品,也不是为了咖啡因提神——那是咖啡瘾君子的把戏。只是一杯用心冲泡的、温暖身心的热饮。
托马伊诺先生是《华尔街日报》副刊助理编辑。
《家庭茶会》,莫里斯·格伦(1869-1947)作图片来源:布里奇曼艺术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