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解决选票难题的特朗普方案
Jed Rubenfeld
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命令选举官员将唐纳德·特朗普从选票上除名时,并非完全曲解法律。问题在于,这根本是个无法可依的领域。
关于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款的判例几乎空白。面对这张空白的司法画布,法官们需要裁定:该条款是否适用于总统职位?谁具备起诉资格?如何界定"参与"叛乱行为?应当遵循何种程序?而最关键的是——究竟什么才构成"叛乱"本身?科罗拉多州的法官们自己也承认本案属于"未知领域"。
当法官裁决缺乏先例指引的案件(即首例案件)时,他们实际上拥有创制法律的广泛自由裁量权。无论你对特朗普持何种看法,由四位民主党任命的法官基于临时创设的法律依据,针对共和党领跑者候选人资格作出裁决,这种情形难免有失司法体统。法官也是凡人。若允许他们通过临时制定规则来决定总统候选人资格,很可能导致以结果为导向的裁决——这些裁决会被视为有违法治精神,因为从本质而言,它们确实如此。
科罗拉多裁决的支持者会辩称,不能让特朗普从其史无前例的违法行为中获益。这一立场逻辑自洽,却回避了核心问题:我们尚无法认定特朗普的行为构成违宪,甚至从法律角度而言,都无法确定其行为是否真的"史无前例"。此类案件最危险的隐患在于双重标准——用来封杀某党派候选人的法律规则,从未也绝不会被同等适用于另一党派。
如果1月6日的骚乱算“叛乱”,那么2020年的“黑人的命也是命”骚乱又该如何定性?骚乱期间,众议员阿雅娜·普雷斯利曾宣称:“街头必须出现动荡。”参议员卡玛拉·哈里斯表示:“所有人小心,因为他们不会停手。在11月大选日前不会停,大选日后也不会停……他们本就不该停,我们也不该停。”众议员马克辛·沃特斯甚至将1992年洛杉矶暴乱称为“叛乱”并煽风点火。如今普雷斯利女士和沃特斯女士仍在国会任职,哈里斯女士更是高升要职。
美国最高法院其实有解套方案——以“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款案件须依既有规则裁决”为由,推翻科罗拉多州的判决。
在1869年“格里芬案”中,首席大法官萨蒙·蔡斯裁定:唯有国会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才能依据第三款取消某人任职资格。此案虽非最高法院判例(因蔡斯当时以巡回法官身份审理),但科罗拉多州法官可以无视,联邦最高法院却不必受此约束。
国会1870年颁布的《叛乱法案》历经修订,规定参与叛乱者可被起诉,定罪后剥夺任职资格。第三款本身不要求刑事定罪,国会亦可降低标准。但遵循“格里芬案”的核心要义在于:通过防止法官(包括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根据临时自创的规则决定总统选举结果,来捍卫民主制度。
鲁本菲尔德先生是耶鲁法学院教授及第一修正案律师。
2023年12月20日,丹佛市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图片来源:凯文·莫哈特/路透社刊登于2024年1月5日印刷版,标题为《解决特朗普选票难题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