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急于监管人工智能——我们曾经历过这一幕
wsj
图片来源:盖蒂图片社尤瓦尔·莱文提醒人们不要在恐慌状态下急于监管人工智能是正确的(《人工智能与马法》,12月22日评论文章)。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重组DNA研究开始催生新药物、杀虫剂、作物等成果,生物技术也曾面临类似处境。与如今AI领域一样,当时监管机构的白皮书堆积如山。时任参议员阿尔·戈尔甚至提议成立新机构来统管所有生物技术。
但白宫选择召集研究与监管机构,要求它们厘清各自关切与管辖范围。最终在1986年,政府沿用现有法规并确立原则:监管者应关注产品的实际风险,而非制造技术可能带来的假想风险。
当有人以"明显跨部门共谋产物"为由起诉该新框架时,联邦法官驳回了诉讼并指出:“虽然联邦机构间协调行动确实罕见,但这并不违法。”
布莱恩·曼尼克斯
弗吉尼亚州盖恩斯维尔
莱文先生通过类比论证"互联网监管最初主要通过美国政府现有体系实现"时,忽略了关键一点:国会不仅选择不监管互联网,更在1996年《通信规范法》第230条中,取消了公民因网络行为者侵害而提起民事诉讼的市场化制衡机制。
结果如何?近三十年后,我们面对的互联网充斥着虚假信息、仇恨言论、暴力画面、人口贩卖以及其他所有违背公平与体面准则的内容。意识到我们走错了方向,促使我们迫切需将这一教训应用于新兴技术——人工智能仅是其中之一。
但监管并非共识性保障的唯一形式。例如,由组织自愿采纳并经独立第三方审查的行为准则,可能被证明更为有效。
蒂姆·伍德·鲍威尔
纽约
刊载于2024年1月3日印刷版,标题为《监管热潮:我们曾经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