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最高法院分裂与裁决 - 《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以色列最高法院仓促行事毫无正当理由,而等待则理由充分。“团结则胜”是以色列国内无处不在的口号,在那里,即便是宿敌也组成了战时联合政府。法院此刻出手废除司法改革的残余部分,可能将以色列重新拖入10月6日前的和平时期纷争,以及此前数月极具破坏性和挑衅性的局面。
在周一以8比7的裁决中,以色列法院推翻了7月通过的“合理性”法律。这是法院首次推翻部分基本法,类似于宪法修正案。称此为以色列第二次“司法革命”并不为过。
第一次以此命名的是在1980至1990年代,当时以色列法院获得了干预政治决策的特殊权力。其设计者、首席大法官阿哈龙·巴拉克却在1992年承诺会“完全遵从基本法的条文”进行裁决。他解释道:“人民是主权者,而基本法至高无上。”
这一原则在周一被改变。正如《以色列时报》所写,法官们现在可以告诉议会“不仅其法律何时违反了游戏规则,还能决定游戏规则实际应该是什么”。首席大法官埃丝特·哈尤特援引以色列《独立宣言》的原则来攫取这一权力。
法院急于发布这项分裂性裁决,尽管延迟与团结显然更符合国家利益,因为两周后支持该裁决的多数法官将不再在位。哈尤特法官和安特·巴伦法官已于10月中旬退休,只能参与裁决至1月中旬。两人均投票支持推翻该法律。
若政府如此行事——在战时仓促绕过制度性利益冲突,允许即将离任的成员投下关键决定票——法院本可裁定该行为"不合理"。
这正是引发争议的司法原则。当政府改革方案遭遇民众强烈抵制后,议会仅通过一项象征性修正:禁止再以"不合理性"作为否决政府决策的唯一依据。
正如雅埃尔·威尔纳法官在异议意见书中阐释的,政府决策仍需符合法院关于合法授权、正当程序、诚信原则、相关考量、比例适当、非任意性及反歧视等标准。法官们绝非对行政越权束手无策。
以色列法院寸步不让,反而得寸进尺。他们本有其他选择——12位主张有权推翻基本法的法官中,多人在此案中反对行使该权力,倾向于狭义解释新法。这本可化解潜在危机,但多数派八位法官选择了焦土策略。
短期内,法院将因时机选择获得回报。批评者已承诺待战争胜利后再议此事,以免内乱削弱战局并鼓舞哈马斯与真主党。
长远来看,法院或许会发现:在扼杀这套政治上已名存实亡的改革方案时,他们同时伤害了自身。本杰明·内塔尼亚胡的政敌、以色列下任总理潜在人选本尼·甘茨近日表示:“战后我们必须重新界定政府分支关系,并通过《立法基本法》确立基本法地位。”
甘茨先生现在可能找到广泛的共识——这正是以色列政府之前所缺乏的,也是以色列法院今天在其蓄意的战时决策中所缺乏的。
九月份,民众在耶路撒冷最高法院外抗议。图片来源:伊利亚·叶菲莫维奇/Zuma Press刊登于2024年1月3日印刷版,标题为《以色列法官的分而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