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对违建行为处以200万港元罚款及两年监禁 | 南华早报
Edith Lin
根据拟议的加强适用法律计划,香港业主若被判定非法建造地下室或其他重大建筑,可能面临最高200万港元(257,220美元)罚款及两年监禁,且"不知情"将不再构成免责理由。
发展局周五提出的《建筑物条例》修订草案中,新增了一项罪名:业主需对物业内存在的"严重"违建承担责任,无论其是否参与建造。
协助居民取得含违建物业所有权的中介及律师等人士也将被追责。
现行制度下,当局仅能起诉无视清拆令的违建业主。
该局表示,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定罪的业主最高可判罚至少100万港元,裁判法院判罚则上限为30万港元罚款及两年监禁。
此次修法源于去年9月破纪录暴雨暴露红山半岛豪宅区违建问题,数十户被查出私建地下室、游泳池甚至加层等违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