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 | 呼吁推翻香港法院同性恋权益裁决实属轻率 | 南华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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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些信件或新闻的其他方面有强烈看法?欢迎通过邮件将您的读者来信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或填写此谷歌表单。投稿内容请控制在400字以内,并需提供您的全名、地址及验证用电话号码尽管存在争议,我仍认为立法会议员何君尧近期呼吁政府干预推翻香港终审法院关于同性伴侣权利裁决的言论,为港人提供了探讨司法独立、法治原则及"一国两制"框架的重要契机。虽然何议员有权表达观点,但我认为其立场与《基本法》精神相悖。《基本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及第八十五条明确保障香港独立的司法体系,强调司法机关的自治权及其作为本地法律事务最终仲裁者的角色。
虽然中央政府依法享有《基本法》解释权,但该权力极少行使,且既往解释案例均涉及政治高度敏感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虽非法学专家,但我认为同性恋权益问题并不属于上述范畴。鼓励政府凌驾于城市司法体系之上,违背了法院应作为公正仲裁者、不受外界压力影响的理念。此类行为不仅违反《基本法》精神,还会进一步削弱公众对法律制度的信心。对许多香港人而言,“一国两制"承诺的可信度已然动摇,而要求政府干预的呼声只会加深人们对自治原则和司法独立能否继续得到维护的疑虑。
法庭不是政治战场。通过立法而非司法干预,才是解决何女士诉求的恰当途径。反对同性伴侣权利者应通过立法程序倡导其观点,提出论点和建议供公众考量。同样,LGBTQ权益的支持者也需参与建设性对话,在可能范围内寻求共识。双方都必须认识到,司法机构是中立的仲裁者,不能因其裁决不合己意就将之当作可随意越过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