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第29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了吗? | 南华早报
Mark Hinnells
在最近的联合国气候大会上,各国代表试图建立一个新的全球气候融资体系。发达经济体此前承诺到2020年每年筹集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这一目标迟至2022年才实现,但协议将于明年到期。由英国气候经济学家斯特恩勋爵领导的气候融资独立高级别专家组提出,到2030年每年需要从所有来源筹集1万亿美元外部资金,以协助发展中国家并推动《巴黎协定》落实。该专家组在本月报告中警告:“2030年前任何投资缺口都将给后续年份带来额外压力,使气候稳定的道路更加陡峭且成本可能更高。我们现在做得越少,未来需要投入的就越多……此外,随着气候和自然风险升级,适应与韧性建设、损失损害及自然修复的投资需求将急剧增加。”
经过两周紧张谈判,与会代表就新的集体量化目标达成一致,承诺每年提供3000亿美元资金。同时,到2035年气候融资规模预计将达到每年至少1.3万亿美元。关于谁支付什么、是公共还是私人融资、是向政府提供贷款或赠款,还是对特定项目进行贷款、赠款甚至股权投资,目前几乎没有明确的说法。该协议鼓励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和许多产油经济体——自愿捐款。另外,各方还就联合国支持的市场规则达成一致,以促进碳信用交易。《巴黎协定》第6条允许一个国家将其节省的碳排放量出售给另一个国家,或出售给国际航空或航运计划,因为这些是国际贸易,不在任何民族国家的目标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