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无需对中国加强金融监管中央化的举措感到担忧 | 南华早报
Shanshan Li
2017年,中国在其最高级别的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国家金融事务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原则在去年召开的五年一度会议上得到重申,会议提出要加强党对金融领域的领导。自去年以来,中国不断深化的金融监管改革引发国际媒体广泛讨论。批评者警告称,通过干预资本和信贷配置,加强中央集权和政治监督可能会加剧金融不稳定。他们认为,统一遵循中央批准的指导方针可能导致市场行为同步化,放大顺周期风险并推高资产泡沫。另一些人则主张,中国的改革代表着其金融体系的根本性重新定位,将金融机构视为公用事业而非市场驱动实体。
但这些批评往往未能充分把握中国监管方法的复杂性和更广泛的背景。
中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方式深深植根于其治理结构,该结构将政治集权与部分财政分权相结合。这种常被称为"准财政联邦制"的安排,赋予地方政府在经济决策上很大自主权,但缺乏正式的破产机制。许多地方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保持紧密联系,这增加了金融格局的复杂性。北京方面一直在努力重新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平衡,并减少扭曲市场行为的隐性担保。然而,鉴于中国的规模以及国内外环境日益复杂,这些改革必然需要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