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拟议法律将对大型科技公司因数字竞争处以罚款 | 路透社
Reuters
一个3D打印的Facebook新品牌标志Meta在2021年11月2日的插图中出现在展示的Google标志前面。路透社/Dado Ruvic/插图/档案照片悉尼,12月2日(路透社) - 澳大利亚周一提出了一项法律,可能对全球科技公司处以高达5000万澳元(3300万美元)的罚款,如果它们压制竞争并阻止消费者在服务之间切换。
中左翼的工党政府针对大型科技公司的影响,议会通过了一项法律,上周禁止16岁以下儿童使用社交媒体。这项提议的法律将授权澳大利亚的竞争监管机构监督合规,调查在线反竞争行为并对公司处以罚款,助理财政部长斯蒂芬·琼斯在周一晚些时候的演讲摘录中表示。
“数字经济挑战我们当前的法律框架,”琼斯将在悉尼公共政策研究机构麦凯尔研究所的演讲中表示,路透社已查看该演讲。
“主导平台可以收取更高的费用,减少选择,并使用狡猾的手段将消费者锁定在使用某些产品上。现有参与者之外的创新几乎变得不可能。”
苹果(AAPL.O),谷歌(GOOGL.O)和Meta(META.O),主导应用下载和广告收入,在被接触时未立即对此提案法案作出回应。咨询过程定于2月14日结束,更多讨论将进行以准备草拟立法。
该计划的法律类似于欧盟的 数字市场法案,可能会使人们在竞争服务之间更容易切换,例如社交媒体平台、互联网浏览器和应用商店。根据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的建议,政府可以选择那些对竞争造成最大风险的平台。
“最初,我们将优先考虑应用市场和广告技术服务的特定服务义务,”琼斯将说。
这些特定义务将限制公司将用户评分低的应用推向搜索列表的顶部,并防止对自家服务与第三方服务之间提供优惠待遇。
2022年关于数字平台服务的竞争委员会报告显示,谷歌在澳大利亚控制了93%到95%的在线搜索服务,而苹果的App Store占约60%的应用下载,谷歌Play Store占40%。
Meta Platforms的Facebook和Instagram共同提供了该国79%的社交媒体服务。
($1 = 1.5359澳大利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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