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萨斯州法庭允许对因“摇晃婴儿”而被定罪的囚犯执行死刑 | 路透社
Rich McKay
11月15日(路透社) - 德克萨斯州最高法院在周五表示,州政府可以根据“摇晃婴儿综合症”的证据为一名因杀害其幼女而被定罪的男子重新设定执行日期,认为一个立法委员会在试图推迟判决时超出了其权限。
法院在十月份授予了一项临时暂停,暂停了执行,以便考虑立法委员会的请求。但这项暂停在周五被撤销,这意味着执行可以继续进行。
在十月份,57岁的罗伯特·罗伯森(Robert Roberson)即将成为美国第一位因被指控因剧烈摇晃导致的颅内创伤而被执行死刑的人。他于2002年被判定杀害了他两岁的女儿尼基(Nikki)。
在判决执行的几个小时之前,由于一个两党州众议员小组希望他在他们面前作证,并在高等法院提出了成功的请愿,他被免于死刑注射。
立法者在讨论是否应加强德克萨斯州一项涉及所谓低质量科学或垃圾科学的定罪的法律时,正在审查罗伯森的案件。尽管在儿科社区中仍然普遍接受,但摇晃婴儿可能导致致命脑损伤的理论,尤其是那些没有其他伤害迹象的情况,已受到相当大的质疑。
德克萨斯州最高法院在周五的裁决中表示:“明确优先考虑立法传票而不是预定的执行,换句话说,将成为一种强有力的法律工具,不仅可以用来获取必要的证词,还可以阻止执行。”
但法庭也表示,州议员仍然可以采访罗伯森,只要证词不干扰新的执行日期。
罗伯森声称自己无罪,称他的女儿是从床上摔下来的,停止了呼吸——几天后,一名医生诊断她患有病毒感染。
罗伯森的律师格雷琴·斯威恩在周五无法发表评论。但她在一份声明中对媒体表示,“尼基的死亡是一场悲剧,而不是犯罪;罗伯特是无辜的。”
“鉴于新的压倒性无罪证据,我们请求德克萨斯州不要安排新的执行日期,”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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