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抗议炸弹阴谋主谋被判入狱近24年 | 路透社
James Pomfret,Jessie Pang
香港,11月14日(路透社)- 香港高等法院周四判处一名男子23年10个月监禁,因其被指控为2019年该市支持民主和反对中国抗议活动中,策划用爆炸物袭击警察的主谋。
这名男子,吴志雄,28岁,因违反《联合国反恐法令》中的“禁止对指定物体进行爆炸”而被起诉,并因共谋使用爆炸物和火器危害生命而被控。
另一名被告黄俊强,是一个名为“龙杀手”的团体的领导,该团体在2019年抗议活动中活跃,被判处13年6个月监禁。
法官朱迪安娜·巴恩斯还对其他五人判处5年10个月至12年的监禁,罪名包括持有火器和协助制造爆炸物。
这些长期监禁的判决是在中国对这个全球金融中心进行长期国家安全打压的背景下作出的,也是自2002年以来《联合国反恐法令》首次在香港被使用。
法官告诉法庭,该计划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恶劣的,旨在针对警察,她将其描述为对社会的“宣战”。
香港警察国家安全处的首席警司李伟杰告诉记者,这一判决是迄今为止与2019年抗议活动相关的任何罪行中最重的,他相信这将产生“实质性的威慑效果”。
他指出,已查获包括爆炸物和子弹在内的物品,被告被指控计划在2019年12月8日的抗议游行中安置两枚炸弹,但由于一些逮捕,该计划未能实施。
被告之一赖春鹏对指控不认罪,但在八月份被陪审团裁定有罪,被判监禁10年10个月。他被判定为阴谋制造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爆炸的替代指控有罪。其他被告已认罪。
这一裁决是在香港45位主要民主人士因2020年涉嫌颠覆阴谋而面临另一起国家安全案件的判刑前不到一周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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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希玛尼·萨尔卡和罗斯·拉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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