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国央行副行长因受贿被判处缓期执行死刑 |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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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一飞,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在2019年3月10日中国北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PC)正在进行的会议期间出席新闻发布会。路透社/杰森·李/档案照片北京,10月10日(路透社)——中国前中央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因受贿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国家媒体周四报道,此举是在金融领域开展大规模反腐运动的背景下进行的。
据报道,范一飞被判定非法接受价值超过3.86亿元人民币(5455万美元)的财物,利用他在中央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的高级职务。
在两年缓期后,范一飞的死刑将被减为无期徒刑,不得减刑或假释,国家媒体援引湖北省黄冈中级人民法院的话说。
“范一飞接受了数额极大的贿赂,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了极其严重的损失,”法院被引用说。
现年60岁的范一飞是过去十年中在习近平主席的反腐运动下被捕的中国人民银行最高级别官员,此次运动旨在清除金融领域的腐败官员。
范在2022年底被中国当局调查,并于2023年被开除出共产党。
路透社未能联系范以获取评论。
中国的反腐败监察机构最近几个月对金融行业发起了大规模打击,涉及一些国家最大的名字,包括前中国银行董事长刘连舸和前中国人寿保险董事长王滨。
据国家媒体报道,刘于2023年3月辞职,在4月认罪,承认接受贿赂总额超过1.21亿元人民币。
中国光大集团前董事长唐双宁也被控以贿赂和腐败。
($1 = 7.0761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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