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医药集中采购机制!两部门联合发文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12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政策旨在引导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更好地遵循并支持集中采购机制,从而巩固和深化药品与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改革,使更多患者能够从中受益。

该《通知》详细规定了集采药品和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及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措施,明确了部门之间的协同监管以及对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政策方向。
在药品和耗材的入院和使用管理上,《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在集采执行后的第三个月开始进行排查,以确保医疗机构及时完成产品入院工作。同时,医疗机构需提升中选产品的管理水平,完善内部考核机制与薪酬制度,并通过处方点评来合理优先使用这些中选产品,限制无合理理由开具高价非中选药品。
监测考核方面,新政加强了对集采品种挂网价格的管理,要求中选产品必须及时以中选价格挂网。对于价格超出政策规定的非中选产品,将采取暂停采购或撤网等措施。同时,建立了常态化的监测机制,动态追踪中选品种及医疗机构的采购进度和采购量占比。
在供应保障环节,《通知》要求完善省级层面的集采协商机制,确保医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畅通,以便及时解决供应和配送问题。
此外,政策还强调了行业综合监管的重要性,对于不按规定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和耗材的医疗机构,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提醒、约谈和通报,甚至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以形成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良好氛围。
另据相关采购文件,第十批国家药品集采的拟中选结果将于近日公布,涉及62个品种、263个品规。有分析认为,此次集采大品种较少,参与企业众多,因此单一企业面临的风险降低。随着集采的落地,预计将推动医药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国家医保局初步估算,近年来实施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已为新药品、新技术的引入以及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腾出了超过5000亿元的医保基金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