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信用承诺提升审批效能 全面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改革背景
近年来,晋中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实施“信用承诺”改革。以推行信用审批、抓好信用服务为抓手,持续拓宽“信用+”应用场景,不断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精简和优化审批。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修复,持续帮助失信企业重塑良好信用,助力营商环境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立足简政放权,拓宽“放”的信用思路
*一是实行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类型,梳理市县两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99项,其中实行告知承诺61项。
*二是推行信用承诺文本标准格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统一设计标准模板,制定标准格式,编制承诺书。市场主体自愿作出书面承诺,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严格按照确定的条件、范围、程序等从事相关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其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三是创新“容缺登记”信用承诺制度。*建立“承诺-践诺”监管闭环举措:由企业作出书面“信用承诺”说明,并在规定期限内追交缺少的材料。
*四是**建立“信用修复承诺书”制度。*扩大信用承诺适用范围,建立“信用修复承诺”规范文书,在信用修复中推行信用承诺制。规范信用承诺的实施,探索建立“承诺信息记录公示—守诺情况核查—不实承诺处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的闭环管理流程。
(二)强化放管结合,优化“管”的信用深度
*四是实施信用修复帮办代办。*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展信用修复帮办代办业务,将信用修复政务服务纳入“高质量发展窗口”,建立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信用修复一次性告知单。开展“我陪经营主体修复信用”“信用修复体验员”活动,对于涉及重点项目、重要民生以及急需办理融资贷款、参与招投标等重要事项的信用修复开通“绿色通道”,实施“一事一办”“重点帮办”。
*二是加强部门监管。*构建协同监管格局,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做到监管“最多跑一次”。实施分类监管,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对告知承诺事项及时跟进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
*三是监督承诺兑现。*重点对告知承诺办理事项强化事中事后核查和监管。制定《不履行承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程序》,对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不履行承诺的,依法终止办理、责令整改;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予以处罚。
*四是引导信用修复。*建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三书同达”制度,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和《信用异议申请流程告知书》,引导和帮助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
(三)全面优化服务,提升“服”的信用能量
*一是主动靠前优化服务。*打造晋中政务服务“晋心办”品牌,围绕市场主体“培育、开办、建设、运营、退出”5个阶段,针对招商引资、市场主体准入等10类内容,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集成化服务。整合许可事项、整合申报材料、整合办理流程,推行“一表备案、部门代办”一件事一次办、行业综合许可。设立“金融首贷、质量发展、人才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窗口,用好首贷服务平台,创新信用融资服务,提供知识产权、企业标准等专项服务,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深化部门联动合作。*建立企业开办协同机制。提升审检联动机制,印发了全国第一个《审检联动运行机制指南》,“3部门”“4同步”“一站式”技术服务,为企业开办生产压缩6个月时间,目前已服务企业210个。与全市131个银行网点合作推出“营业执照多点帮办”服务,打造“一刻钟办照圈”。帮助昔阳大寨压饼产业园第一个在全省建立了共建实验室。
*三是推进信用修复“跨区域通办”。*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和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探索实施全市范围“跨区域通办”,由经营主体就近选择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修复申请,需实地核查的由就近区域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核查,核查结果报送作出处罚或异常决定的部门进行信用修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信用修复申请、履行义务情况、实地核查材料等实现数据共享、信息同步、结果互认,确保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全市通办”。
*四是实施信用修复帮办代办。*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展信用修复帮办代办业务,将信用修复政务服务纳入“高质量发展窗口”,建立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信用修复一次性告知单。开展“我陪经营主体修复信用”“信用修复体验员”活动,对于涉及重点项目、重要民生以及急需办理融资贷款、参与招投标等重要事项的信用修复开通“绿色通道”,实施“一事一办”“重点帮办”。
三、取得成效
在坚持率先创新、大胆实践、精准破题的改革思路下,“信用承诺+审批”模式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的便利度,增强市场主体信用自律意识,*一是审批效率更高。*通过推行信用承诺,进一步解决审批耗时长、环节多、反复跑路的问题,有效减少企业成本和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二是服务质量更优。*在最大程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同时,减少了企业跑动次数,极大降低了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办事群众少跑腿。*三是诚信氛围更浓厚。*以“事前”信用承诺、“事中”自觉守诺、“事后”主动践诺的方式,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同时,大力推行“双公示”工作,给企业加上诚信“紧箍咒”,推动营商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