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肘部击打对方球员面部,国脚张玉宁被足协停赛3场罚款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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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足协网站消息,8月27日,中国足协发布《关于对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球员张玉宁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其中,张玉宁因在比赛中用肘部击打对方球员面部被罚停赛3场并罚款3万元。
全文如下: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4年8月16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二十三轮场序第180场,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与浙江职业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北京工人体育场举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当比赛进行到第85分钟时,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9号球员张玉宁在无球状态下实施暴力行为,用肘部击打对方球员面部,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9号球员张玉宁予以停赛3场;
二、罚款人民币3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副主任:徐家力
2024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