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基层,越是人情社会和利益纠缠_风闻
水平一般般-叶随风动,风随心动,心随你动40分钟前
【本文由“西方朔”推荐,来自《贺雪峰:上级与地方之间的协商,到底哪里出了问题?》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易溪江生
- 关键的问题有三个:
1.各部门的职能确定,官员、干部、公务员的工作职责的确定。这些是需要以制度来明文规定的,张榜公布,不以领导变化而变化,全国的老百姓都可以很轻松的知道每一个官员、干部、公务员该干什么事,不该干什么事。这些规定的职能和职责因时代和社会进步而需要做出变化时,则需要启动专门的审定委员会进行评审与修订。其原理可以参考现代企业管理体系的部门职能和岗位责任书设置机制。
2.官员、干部、公务员的个人职业规划与事业发展途径应由各级组织部、上级领导和各级人大常委会共同决定,也即,当某一岗位(主要主官岗位)发生缺人时,由组织部提供岗位备选人选(至少5倍超额提名),再由此岗位的直接领导选定3名候选人,最后交由本级政府人大常委会投票,得票最多者上岗。改变过去直接提拔的方式,避免单纯由领导个人直接决定下属升迁。一般事务岗位和技术岗位可以由机构领导集体决定。
3.最重要的是考核机制。考核机制应以恪尽职守、干事创业、担当负责为激励导向,以消极怠工、推锅甩责、无担当、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为限制导向。考核机制要科学、合理、有效、公开、透明、稳定。考核机制和程序是固定的,考核指标也是绝大部分都是固定的,只有少数根据具体事项,临时纳入考核指标,并且所占比重不宜过大。考核不由一个人说了算,也不因一事而已一票否决。是一个对官员、干部、公务员的综合评价体系。考核体系不可过于繁杂,考核体系由同级组织部主导,考核体系里,人大代表必须是考核人员的一部分。停止事无大小普遍追责的做法。除了某些特殊重大责任事件需要及时追责之外。对于日常工作和一般性事务中的过错、失误,应采取责令纠正、弥补的办法把事情做好,而不应该追责。否则,多干多错、不干不错就成为常态了,最后没有人愿意干事。做事的能力、效率会在考核体系里体现出来,而不是没有压力可以随意作为的。那些优秀的企业管理里面的员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有些是可以借鉴的。
一看就是没在体制内呆过,又自以为懂行的人士,夸夸而谈看似字多,其实都是纸上谈兵,没有一条能够落到实地。看你辛苦打字的份上,回复你几句:
1、每个部门每个岗位都有三定方案,确定了相应的工作职责,但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临时性工作、综合性工作、协调性工作,甚至是无关的工作,都是你的工作职责,要将这些工作全部列出来,还要明文规定,还要张榜公布,还要评审修订,呵呵,光这一项工作,都会让你耗费掉大部分精力,甚至要有一个专门的庞大机构来运作此事,当你花掉大半年的时间来做到这一切,你会惊喜地发现,明年的工作,又有许多新的内容,新的提法,新的要求,刻舟求剑式的理想主义式的工作方法,只会让你钻进死胡同;
2、人大投票选举主要领导,与党管干部、任人唯贤、民主集中制等用人原则都是相违背的,抛开这一切不谈,实际中也不具有可行性,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所有的外来干部一定是选不过本地干部的,越是基层,越是人情社会和利益纠缠,不能将人大代表想象得太过完美,也不要认为人大代表对干部的了解会强过组织的多年考察,有时候真理不一定在多数人手上;
3、考核机制的事,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无比正确,但只能说全是正确的废话,相信我,组织部门一直在朝着这些目标努力,但想要真正地落实又何其艰难!正所谓,人很简单,事很简单,人事却不简单!涉及到人的事,绝不是通过一些制度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的,这里面有人的问题,有情的问题,有钱的问题,有权的问题,只能随着社会的进步,组织建设的完善,党管干部的加强,逐步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