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札记(03)——智斗违法乱纪的个体户(2)_风闻
鹤飞翔-岁月蹉跎,蹉跎岁月55分钟前
(续昨)
1月15日的监理例会上,再次明确要求总包单位建工集团必须立即终止与分包单位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关系。
拖延了几天后,建工集团项目部通知监理部,已于当日(20日)下达了终止与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合同的指令。
也就是这天下午,三河铝材有限公司朱先生等3人来现场核查外窗材质。调查取证后,第二天,就假冒三河铝材有限公司产品一事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1月21日,河北省三河县城管派出所副所长带着两个民警,到现场找监理人员调查、取证。先找的土建监理老于。紧接着找我。采用的是《询问》形式。
我拿出了曾经发出过的监理文件。得,副所长也不问了,粗略浏览一遍,就让民警照抄。那位民警说:嗨,有这个(指监理文件)就行了!比咱(做的)笔录都详细。
我跟副组长聊着天。约20分钟后,民警抄录完毕,让我在每页记录纸按手印。搞得我挺紧张的。副所长安慰:没事儿。这是手续,与你(本人)无关。
民警的到来,让个体户陈某彻底慌了。问我怎么办?
我告诉他:
“首先找好替罪羊。其次,人家已经给你留出协商时间,没有把你带回三河问询。赶紧去好好勾兑一下。再次是把责任扛下来,别乱咬人家建工集团。否则你没有好下场!”
陈某真听话,连夜带上50万元,驱车去了三河。
次日上午回来,悄悄告诉我:没事儿了。谢谢你!
30日上午,三河铝厂的朱来场,将一份公函送到甲、乙、监理等各方。大意:谢帮琅【即代表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人】伪造了和平铝厂公章签订的合同,提供了伪劣材料。和平铝厂概不负责。如有问题,各单位可自行向执法部门起诉……一改以前要举报打假、刑事立案的态度,不再予以追究。
显然陈某那50万元起了作用。
这事儿一出来,甲方和监理彻底扬眉吐气了。陈某好几天不到现场。施工暂停。已经安装的30%外窗等着拆除,清除出场……
没几天,甲方纪检委的同志来现场。了解装修工程里出现的种种异常现象;调走了监理部发出的各种文件;找韩总监连续谈了2次话;更换了甲方指挥部经理;暂停了全部施工活动……
内部传出的消息:陈某的后台、甲方负责基建的那位处长,在病房就被带走“双规”了。
至于尚未装修完毕的宾馆,至今没有恢复动工的迹象。
公司那边,由于我的介入,化解了孙某挂靠带来的巨大风险,甩掉了头顶上的雷。那位做主引入私人的刘副总长出了一口气。但是损失还是有的。起码要把孙某上的供给对方吐回去吧?
【附件:三河派出所抄走的《监理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