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是否召开临时会成为讨价还价工具?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4小时前
过完了八月八日的「爸爸(父亲)节」,蓝绿白「立委」除了前往巴黎观赏奥运及为「中华台北」运动员「打气」等之外,基本上都已结束了「放假」状态。因此,是否要在八月中下旬召开「临时会」,就成为蓝绿白党团讨价还价的筹码。
按照「宪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立法院」会期每年两次,自行集会,每会期四个月,每年二月一日至五月底,以及九月一日至十二月底是法定集会期间,总共集会时间可长达八个月,必要时得依法延长会期。在今届「立法院」的第一个会期中,「立法院长」韩国瑜于五月间主持党团协商,研商「行政院长」卓荣泰施政方针报告及「立法院」配合延会相关事宜时达成共识,第一会期延会至七月十六日。
不过,「宪法」第六十九条又规定:「『立法院』因『总统』之咨请,或『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以上的请求,得召开临时会。」因此,民进党团干事长吴思瑶日前表示,希望能够在八月间召开临时会,处理「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委员、「考试委员」等的人事同意权案。这是因为,「NCC」」有四位委员任期已届,新任委员人事同意权案仍在「立法院」卡关,「行政院」」八月一日去函「NCC」,要副主委翁柏宗延任并担任代理主委。民进党团翌日日向在野党喊话,希望能同意召开临时会,完成人事同意权行使。
吴思瑶又表示,不光是「NCC」委员的人事同意权,「考试委员」的人事同意权也卡住,影响将近三万名考生权益,影响的业别包括医师、护理师到社工师,呼吁在野党同意召开临时会,履行人事同意权的法定职责,避免政府机关空转,无法运作。
「不说犹可,说起NCC三把火」。国民党「立委」普遍将「NCC」视为如同「党产会」、「促转会」那样的「东厂」机构。尤其是「NCC」裁决不予「中天」新闻台换照事件,被视为打压新闻及言论自由。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撤销「NCC」对「中天」电视不予换照原处分,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NCC」对「中天」的新闻节目裁罚的案件,连续十多次判决撤销裁罚,已经证明「NCC」权力行使失当。因此,国民党「立委」对于「NCC」四名委员的人事同意权行使案,并不急,就当是对「NCC」的恶行「出一口气」。因此,国民党团书记长洪孟楷表示,如果召开临时会只限缩人事的审查,「绝对没有意愿,也绝对拒绝奉陪」。而民众党党团也已表态反对。
不过,国民党党团也有议题希望能够尽快审议完成,包括处理已径付二读、提高罢免难度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如果民进党党团执意要召开临时会,国民党党团就以不能「只限缩人事的审查」为由,也需审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等法案。民进党团却声称,临时会是以重大民生议案为先,若蓝白要优先处理高度政治性的议案,真的要顾及社会观感。
由此看来,是否召开临时会,蓝绿党团已经陷入「讨价还价」的怪圈。但即使是双方作出妥协,「交易」成功,还要看民众党党团的态度。毕竟,即使是赖清德咨请,或有四分之一以上「立委」的请求,还要经过朝野党团的协商。只要有其中一个党团不同意,也无法开会。而从目前情况看,正在为党主席柯文哲可能陷于官司而焦虑的民众党,未必有「闲情逸致」去「奉陪」临时会。
其实在学理上,临时会不是正常的会期,也非常态。正常来说,在「立法院」正常会期中审查法案,会进入委员会进行完整的讨论,但临时会非常态,作法也完全不一样,压缩了在野党、民间社会表达意见的时间、空间,让执政民进党可以便宜行事,完全不尊重在野党、民间的不同意见,只是想「过水」立法院,实行政治目标,某种程度也悖于「立法院」审查法案的制度及意义。
实际上,召开临时会必须符合会议发动原因的正当性、社会需求的急迫性、会议召开的必要性与适当性,更要尊重临时会在「宪法」地位中的庄严性,并且依照「比例原则」的法理,盱衡整体政治、经济情势后,评估临时会的召开是否有益于整体社会。如果朝野协商未达成共识,召开临时会只是会浪费公帑与时间,于事无补。
而民进党党团要求召开临时会,是为了行使对「NCC」和「考试院」委员的人事同意权。而现在距离第二个会期开议的九月一日只有二十天的时间,完全可以在第二会期开始后优先进行,因而并不既有急迫性。
至于国民党党团要修改《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提高「罢免门槛」,当初是针对民进党要发动对基隆市长谢国梁的「罢免案」,及放出要对几位国民党「立委」进行「大罢免」的风声。但现在对谢国梁的「罢免案」已经基本可以成案,即将进行投票,根本就来不及发挥「抢救」作用,何况还需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而且,其实「大罢免」也可进行逆用,同样可以实施于几个「非洲和尚—乞人憎(黑人僧)」的民进党「立委」的身上。
不过,倘若朝野的「立委」们感到白领薪水「放暑假」无所事事,怎么也要找一些事来做,召开临时会也是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