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双城记」互通畅顺亲如一家比翼齐飞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4小时前
昨日是港澳两地符合条件的居民可透过各自的「港澳通关二维码」实现自助通关、毋需出示实体身份证的新措施实施的第一日。整体运作畅顺,已登记使用香港e-道通关服务的居民在更新「一户通」后,即可生成「港澳通关二维码」。截至昨日下午四时,超过三万人更新「一户通」,并已有约五百名澳门居民以「港澳通关二维码」使用香港e-道入出境,而毋须再使用实体身份证。进闸后的操作与过往一样,要印指纹及面容识别,领取入境凭条。不过,根据香港出入境法例要求,入境香港的澳门居民仍需随身携带实体身份证。若居民遗失身份证或更换新身份证,港澳通关二维码将失效,需重新申请香港e-道服务。而有抵达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在协助站工作人员协助下成功使用「港澳通关二维码」入境本澳的香港旅客则表示,办理「港澳通关二维码」澳门自助过关的手续只须五至六分钟,过程方便快捷,未来会更多来澳门。
在此前已经实行港澳居民使用自助通道相互入出境的快捷通关措施的基础上,港澳两地特区政府又新推出「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服务,将会给使用自助过关服务的港澳居民带来更好的出行体验,增加幸福感,并进一步提升两地出入境服务质素,以配合大湾区发展的国家重大战略。这项新措施可为两地人员交流、经贸往来及澳门文旅会展等「1+4」产业发展创造便捷的通关条件,打造大湾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一小时生活圈,上演新时代的港澳「双城记」,互通畅顺,亲如一家,在「一国两制」事业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比翼齐飞。
这与回归前澳门居民前往香港,人们仿效唐代「诗仙」李白,大叹「港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形成鲜明对比。实际上,回归前曾经在长期以来,港澳两地居民的往来入境待遇是呈现严重的「不对等」状况的。本来,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反英抗暴」之前,港澳两地之间的入、出境制度,是完全对等、平等的,亦即澳门居民也是只须持凭澳门身份证,就可入、出境香港。但在澳门部份左翼群众受「反英抗暴斗争」,尤其是受北京「红卫兵」在被谑称为「王八七」的「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王力煽动「火烧英国代办处」事件的影响下,冲击英国驻澳门领事机构,英国政府决定关闭其驻澳领事机构,并为了「报复」,决定对澳门居民赴港实施「旅游证」制度,而且是必须由香港亲友担保、代办(持葡国护照者则除外),充满歧视、侮辱、戒备意味。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大批内地居民获批准移居澳门后,前港英政府又借口「防止澳门新移民合法入境非法居留」,决定不向一九七九年一月十四日之后才取得澳门身份证的原内地居民发放「旅游证」。当时这部分澳门居民,要到香港启德国际机场乘搭飞机前往海外,就必须如同「囚犯」一样,在香港的港澳码头,由香港警员押进囚车,送往启德机场,中途不能落地,让这部分澳门居民充满屈辱感。
直到《中葡联合声明》签署后,前港英当局才逐步放宽对原居内地的「澳门新移民」申领「旅游证」的限制。直到澳门回归前夕,才进一步放宽为可持凭前澳葡政府身份证明司发出的「非葡籍护照」前往香港。由此可见,澳门居民入境香港须另行办证,这本身就是当年前港英当局「报复」澳门的「产物」,不但是不公平,而且是带有歧视性质的。
即使是在港澳都已经回归祖国的初期,港、澳两特区政府向对方居民实施的入出境制度,仍然是呈现「不对等」的状况的。澳门特区政府允许香港居民持凭香港身份证入出境澳门,而且还修改法例,将香港永久居民在澳门的逗留期限由九十天延长至一年。而香港对澳门居民的入、出境政策,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宣布,由二零零零年四月一日起,该部门将停止签发适用于澳门居民的「旅游香港许可证」,而已经签发的旅游香港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赴港旅游。
但却是仍然拒绝持凭澳门身份证入、出境,而是规定必须持由澳门身份证明局发出的《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即「灰薄」),或是由葡国相关机构发出的「葡国护照」入出境香港,而且在香港逗留的时间也作了严格限制。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甚至是含有「歧视」性质的,不但无法体现「祖国大家庭」的亲情温暖,而且也不符合「WTO」中的「非歧视法律原则」及国际出入境管理惯例中的「对等」原则。
而且,当时香港特区政府对澳门居民入境政策,仍然保留亦可持「葡国护照」往港的「尾巴」,并给予无需签证并可较长时间逗留的「优惠」,就更是与《中葡联合声明》中方《备忘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相扞格,「迫使」部分澳门中国公民使用「葡国护照」作为入境也是中央人民政府直辖的香港特区。
按照一般理解,既然中国政府不承认持有葡国旅行证件的澳门中国公民具有「葡国公民」的身份,尽管他们在前往中国领域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旅行时,可继续使用葡国旅行证件,在目的地国家和地区作出入境证件之用,但他们在澳门特区出入境,及在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香港特区以及内地各个口岸出入境时,是不宜持凭葡国旅行证件的。也就是说,《中方备忘录》中所表述的「继续使用该证件去其他国家和地区旅行」中的「其他地区」,不应当包括香港特区在内,因它不能与后面一句「上述中国公民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享受葡萄牙的领事保护」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相对应,亦即是前一个「其他地区」的前面,并未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故香港特区就应被排除在可以使用葡国旅行证件的「其他国家和地区」之外。这是维护国家主权尊严的需要。因此,当时澳门特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都纷纷呼吁香港特区政府同意澳门居民持凭身份证往港。
在此强大舆论下,香港特区政府终于宣布,从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起,澳门永久性居民可使用澳门身份证来往香港特别行政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起,更进一步毋须填写澳门永久性居民赴港申报表。澳门非永久性居民则不能使用澳门身份证入境香港。
现在,在「由乱及治,由治及兴」及「爱国者治港/澳」原则的背景下,港澳两地对对方居民的入出境政策基本做到「一碗水端平」,而且「精益求精」,持续地研究优化措施,共同努力提升港澳居民的生活便利,增进两地民生福祉。这正是「爱国者治港/澳」的应有态度。
从港澳两地是从自助通关的基础上实行「港澳通关二维码」实现自助通关的情况看,由于澳门与内地各个口岸也已经实现了自助通关,在政策和技术条件成熟后,澳门与内地之间的各个口岸,可能也将能实行「内地澳门通关二维码」措施,而且也同样适用于内地居民,这就更有利于澳门特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