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独角兽企业的兴衰_风闻
六哥观察-观察时经市场-探索社会、人与企业兴衰成败2小时前
今天想再聊聊独角兽的事情。
6月11日,国家领导人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强调指出: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着眼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作为独立社会观察者,我一直认为:现代社会越来越复杂,分工越来越精细,专业度要求越来越高。
逻辑上,政府(部门)有政府(部门)的使命,企业有企业的原则。
无盈利则无企业。无盈利则无发展,国家繁荣昌盛、民族兴旺发达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任何企业,生存第一法则肯定是要盈利。遵循的是市场原则下的马太效应:公平竞争,愿赌服输。
换句话说就是,损不足而补有余,强者逾强。
政府或有关部门遵循的则是统筹兼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
简单地说就是,损有余而补不足,适当保护弱势群体。
所以,从财富的创造和使用角度来看,政府与企业注定是一对对立统一的矛盾体。
政企分开就应该是现代企业制度必然要求。
实事求是,企业与企业家天天在一线、面对市场,难道他还不清楚风吹草动、什么是机会?什么是风险?
华为、腾讯、小米、福耀、抖音这样的超级企业难道是依靠某个市长或部长灵机一动的指示而发展壮大起来的?

遗憾的是,我们有些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总是抑制不住要当企业“婆婆”的冲动。三不五时总想给企业“出出主意”,借此方便管管企业、甚至勒住企业脖子。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陆铭指出,“我们有时会出台一些收缩性政策,导致企业不敢发展”,最终形成的结果是,大家都愿意去做一些比较安全的事情,对于有风险的领域不敢投入。
比如,炫富和资本无序扩张。
到底什么是“炫富”,什么是“营销”?什么是资本无序扩张”?什么是“企业做大做强”?这几乎成了一门玄学。
企业依法开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就行,为什么还要被场外指导该不该扩张?
至于有的以高杠杆之名,行贪污腐败、非法集资、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那依法法办就行。
几天前,某部门出台《关于加强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引起网络热议。
理论上,按照《公司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八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当然可以组织那些活动。
但,如果真要严谨推敲的话,由统战部与社区牵头组织可能更师出有名,也更合理。
否则,今天是这个行政局,明天是那个政府部,都来要求企业或员工额外动作,那就又回到从前九龙治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