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人在宣扬人民公社好?_风闻
何苗子-昨天 22:25
我是南方人,在农村出生,在农村长大。我所见到的人民公社是这样的。所谓“人民公社”,其实就是由原来的乡改过来的,简称“公社”,一般所辖的地域范围不变,只是管理方式变了。既然原来的乡改成人民公社,那么原来的村就改成了大队。大队下又有小队。那时农民就不叫“农民”了,叫“社员”。
一、农村社员都是听从小队长的安排,早出工,晚收工,一年辛辛苦苦干下来,大部分社员还是吃不饱穿不暖。为什么会这样?
原因之一:粮食分配标准是70%按人口分,30%按工分分。
也就是说只要家里人口多,分到的粮食就多。至于你干活多,工分多,没用,远不如人口多分到的粮食多。多劳并不能多得,多生才能多得。当时,分到粮食最多的人家是人口多,而且工分又多的人家。当然,同时具备这两个优势的家庭太少了。所以,当时有的家庭,竟然有十个孩子。几乎每个村子都有这样的家庭。
原因之二:“黑五类”和“红五类”。
“黑五类”和“红五类”这种称呼,在解放初期的十多年里很少使用,在文革中逐渐普遍使用。
因为当年讲究阶级斗争为纲,把农民按照在1949年刚解放时家庭土地的有无或多少,分成雇农、贫农、下中农,中农、富农、地主。
所谓“黑五类”,就是地、富、反、坏、右(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破坏分子、右派分子)这五类人。后来也泛化到用来称呼他们的子女。
文革初期,在血统论观念的影响下,黑五类或黑七类子女在工分评定、入团入党、毕业分配、招工、参军、提干恋爱和婚姻等方面都受到歧视。
比如我所在的小队,工分评定标准是这样的,一个身强力壮的正劳力,干同样的农活,出同样的效果,而贫农雇农这些一等农民,可以评9.7分上下,其中担任大队长,小队长,会计等队干部,都能评到10分;中农算二等农民,可以评9.5分上下;地主、富农及其子弟只能评9分上下。这样,一年下来,地主富农及其子弟分到的粮食,田地所有各种出产,如菜油,池塘里的鱼虾,都比同样的一等二等农民少许多。
“红五类”是指革命军人、革命干部、工人、贫农(雇农、佃农)、下中农等五类人。后来也泛化到用来称呼他们的子女。“红”指这五类家庭成员,与执政党、现政权(“红色江山”)的性质是一致的,具有先天的政治正确性。因而在种种资源占有、利益分配(升学、招工、晋级调资、分房、医疗等社会流动的机遇和福利)上,他们享有优先权;在政治参与(参军、提干、参选人民代表、从政为官)、接班人的培养(入队、入团、入党、选拔各种积极分子和入选干部后备队名单)上,享有优先权(因为“根正苗红”)。
红五类子女与其他阶层子女相比,处于更优胜的社会主流地位,不但在正式的公众生活中占据着核心位置,即使在非正式的人际交往里,也拥有更多话语权。
可见,当时的黑五类属于****人民公社里的下等人(或贱民),红五类属于人民公社里的上等人。
人民公社经常出现外行指导内行的荒唐事,也就是瞎指挥。当时有一个口号,“山要开到尖,水要开到边”。山坡上开满梯田,只为了有更多的田,希望打更多的稻谷,根本不讲环保,不讲经济效益。实际上也收获不了多少稻谷,有的因为灌溉的水源难以解决,只能种小麦,产量也不高,却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池塘要尽可能地填平,改造为农田。
现在仍然宣扬人民公社好的人,都是什么人呢?
我身边有个人,现在还大力鼓吹人民公社好,在他口中人民公社时期比现在好太多了。他为什么要这么睁眼说瞎话?后来,我才了解到,原来他当年属于红五类,父亲是公社干部,也就是所谓“革命干部”,在社员口中,他父亲是“公社同志”。能够称为“同志”的人,都是有头有脸有身份的。就算是大队长,也没有人称其为“同志”。
当时,我们大部分人家,基本上连饭都吃不饱,能够吃番薯丝米饭都算是好的了,而他家不但天天顿顿能够吃到纯米饭,还能经常吃到肉。当然,他也不否认当时物质条件确实确实不如当下,但是看来人的幸福感主要来自于与身边人比较,当年他家因为是红五类而具有“先天优势”,生活比一般家庭好,他爸爸甚至有一辆自行车;就是小孩子,也比一般家庭的孩子说话更威风;而当今,他家的“先天优势”完全消失了,一切都得自己争取。
后来,人民公社一夜之间消失了,恢复为乡;大队恢复为村。分田单干一年下来,农村饿肚子的情况完全消失。什么原因?分田单干,农民对种地有了自主权,我一年到头在田里干几天活,何时出工,何时收工,种什么,何时种,何时收获,除了完成必要的卖粮任务之外,其他都由自己说了算。更关键的是,收入全部归自己,再也没有大小队长之类的干部管到自己。所以,农民的种地积极性高涨。
二、兴修水利。人民公社时期,全国大力兴修水利,这是有长期效益的投资,是人民公社时期留下的少数正面遗产之一。
三、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当时,一旦发生经济危机,就把城里的知识青年安排到农村去,也就是所谓“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说实话,农村社员,准确点说是贫下中农,有什么资格教育有知识的城里青年呢?可是,他们来到农村,是来种地的,只有上等人也就是贫下中农才有资格教育他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本质是当年城里提供不了几千万人的就业岗位,而农村是人民公社,每个村子有几百亩田地,安排几十个知青,根本不在话下。这些知青就成为成为当时的新农民,与农民一样从泥土里刨食吃,不至于饿死。
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当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高度政治化的。新中国成立以后,容忍制度(隐瞒亲人特别是父母的过错)被视作封建垃圾废除了。容忍制度,一直为我国历朝历代所沿用,即使一贯以严刑峻法治国著称的商鞅虽然鼓励告发,但也绝不鼓励告发父母。
从土地改革、三反五反,告密之风盛行,到“文革”,告密之风可谓登峰造极。当时,兄弟之间、夫妻之间、父子之间,告密现象层出不穷。人人自危,至亲之间也不可能吐露真心话。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人们不再觉得亲人之间的告密是可耻的,是应该禁止的,反而是应该提倡的。所以,当时发生**与所谓的“罪恶”父母****划清界限,与“罪恶”**亲人划清界限,与“剥削家庭”划清界限,而划清界限的主要行为就是告密,向上级揭发父母和亲人“罪行”,从而洗清自己的罪过。学生要斗老师,因为知识越多越反动。
连前一分钟还一起在泥地里玩土的小屁孩,听到对方说一句当时社会不好的话,都会后一分钟就说着“啊!啊!你反党!反党!”边说,边马上从泥地里起身,走了,这是要远离是非之地啊!
这就是人民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