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先觉投敌问题的讨论_风闻
驱逐舰051-人民主体的历史和政治哲学。1小时前
影片《援军明日到达》讲的是抗战后期1944年的衡阳保卫战。守城的国民党第10军军长方先觉在守了47天后向日军投降,这一历史事实让这部影片陷入了巨大的争议。
对这件事情,我的基本观点是:
1.在方先觉等决定投降之前,衡阳保卫战是打得可歌可泣的;
2.守衡阳的战士们是英勇的;
3.在决定投降之前,方先觉等人的指挥也不乏可圈可点之处;
4.衡阳保卫战失利的根本原因,是国民党脱离人民的反动政治路线。一个反人民的政权,内部必然是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矛盾重重,所以会出现“友军有难,不动如山”的情况,外围援军为了保存实力,增援不力,使得第10军逐渐陷入困境;
5.但这都不是为方先觉投降辩护的借口。对民族投降行径以及做出这种行径的人,必须予以严正的批判和谴责。任何投敌叛国者都可以找到种种“客观原因”,说自己“情非得已”:比如一个人要在宋末降元,明末降清,都可以说这是因为宋朝腐败、明朝腐败。但文天祥、郑成功他们又何尝不知道朝廷腐败呢?然而他们还是坚持了民族大义。
今天在一个规模较小的学生群里,一位Y同学发了一批历史资料(下图),想证明方先觉的投降“情有可原”。



以下是我与Y同学的讨论。
我:你认为这些“史料”能为方先觉投降洗白?你来看《中华民国陆海空军刑法》:“第 24 条 投敌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尽其应尽之责而降敌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二项之未遂犯,罚之。 预备或阴谋犯第一项之罪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1970年颁布的。此前实行连坐法,更严: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战时军律》及实施条例,规定了可被处以极刑的罪名,如“不奉命令无故放弃应守之要地,致陷军事上重大损失者死刑”,“降敌者死刑”,“主谋要挟或不利于军事之叛乱行为者死刑”,“阵前反抗命令不听指挥者死刑”,“纵兵殃民劫夺强奸者死刑”等等。之后还颁布《国军抗战连坐法》及其补充,规定“班长同全班退则杀班长……旅长同全旅退则杀旅长……军长不退而全军官兵齐退,以致军长阵亡,则杀军长所属之师长……排长不退而全排官兵齐退,以致排长阵亡,则杀排长所属之班长”。规定“连长未奉命令擅自退却者,其营长可报告团长核准,立即将其连长军法从事”,其上各级军官亦依此类推。再看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八条 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这充分说明军人的投降在民国时期就被严禁;今天我们更是决不能原谅乃至歌颂投敌叛变。
Y:方先觉投降这一事实是没有办法也不应该被否认的。但是我一直有一个问题,就是一个军人是否没有被俘虏这一个选项。尤其是方先觉其实已经是尽他所能了,就包括和他一起被俘虏的,还有他的师长葛先才,那是一个在师长级别还拿着大刀打着赤膊,身先士卒。去与敌人硬碰硬的人。事实上方先觉的投降不能怪罪他,而恰好应该怪罪的是国军的腐败与内斗。而且包括我们衡阳保卫战战史馆的一些资料也表示方先觉是自杀未遂,然后为了保护剩下的受伤的两千多的残兵。在没有药品,没有枪支,没有弹药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这些战士,选择了投降。我不认为他们是没有勇气的。所以说我对于说在价值判断的天平上把他们视为敌人或者说是视为小人这件事上有我自己的看法。我仍然认为方先觉是爱国将领,这不是为了他洗白,我觉得这是一种对于历史的还原。毛主席也对衡阳保卫战有高度评价。他做到了他能做到的最好的,而那些他没有能做到的不是他的原因,是国军的原因。
我:1.方先觉是投降,不是被俘(方志敏那样叫被俘)。2.他投敌确有客观因素,确有国民党腐败的因素,但这不是投敌的理由。3.自杀未成、保全部属,都不是投降的理由。毛主席是说:“守衡阳的战士们是英勇的。”
Y:我可能还是持这样一种观点,方先觉是投降了,但他不是个汉奸,他还是一个爱国将领。就是我觉得我们不能够以价值判断来代替事实判断。
我:投敌叛国,就是汉奸行径,决不能算爱国。
Y:那我们应该如何评价他在常德会战和衡阳保卫战之前的贡献呢——在他投敌之前的那些?
我:那些是他的光荣历史,可以肯定;但那些光荣也是被他自己玷污的,以致于我们评说这些历史的时候必须牢记这人后来投敌失节,这也怪不得别人。吴三桂、洪承畴,还有宋末守襄阳最后降元的吕文焕,之前何尝没有力战之功?但我们会将他们当作民族英雄、爱国将领吗?
Y:但是他们在投降了以后为敌方的侵略事业出了大力,而方先觉自始至终在消极抵抗,并且一找到机会就逃回了国统区,我觉得还是不能同样看待。
我:他自己的历史是他自己写的。1.他怎么个“消极抵抗”、“逃回”,这并无确证;2.像这样的投敌之人,如果当时有爱国志士激于义愤刺杀了他,你会指责这个人杀错了吗?3.像这样的公开投敌的降将,回到中国军队,你认为还能让他带兵重上抗日战场吗?既然是“爱国将领”,又那么能打,为什么不再让他上战场抗日了呢?张自忠将军七七事变后也曾在平津与日本人虚与委蛇,背上了汉奸骂名。但后来宋哲元冯玉祥都向蒋介石担保张自忠决非汉奸,所以张自忠将军后来还是升任军长、集团军总司令,最后牺牲在枣宜会战。方先觉呢?为什么他后来无法获得这种信任呢?因为人心自有一杆秤:什么是忍辱负重(也包括仅仅出于地方军阀保存实力的习惯而对日存在幻想从而抵抗不力,但并没有失去大节),什么是经不起考验屈膝变节,大家是分得清的。
要高度警惕洗白、歌颂投降主义的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