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与普法工作一样,最大的敌人是傲慢_风闻
木小剑杀鸡你太美-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战果伤害五1小时前
如题,对最近某些小争论有感而发。当我们面对普遍素质不高,对法律一知半解甚至根本不懂的群众,应该怎么跟他们解释?能否把法律翻出来,指着某法某条说,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你自己看。有时候甚至觉得,我都解释了不止三遍了,为什么你还是不懂,你是不是故意来找茬的?
现实中,一方面部分法律工作者认为“法律神圣不可侵犯”,另一方面许多群众对法律不以为然,毫无尊重,甚至怀着相当的恶意揣测法律工作者是否处于公正、道义的立场。对于调和弥补这个矛盾,需要普法工作者耐心细致的工作,但最重要的,还是要依靠一次次公正、公平的判例,来树立法律的尊严和群众对法律的信心。遗憾的是,有时候一个离谱的判例,往往会摧毁普法工作10几年的成果,让我们10几年的辛苦一朝崩溃。(没有特指,不要过度解读,具体案例自己对号入座)
为什么见义勇为的好人要入狱坐牢,为什么坏人反而逍遥法外?当然,我们硬要完全按照法律条文来看,那就是毫无破绽,就应该这么判,以前也都是这么判,但是这就对吗?当我们翻开条文,一条条的向群众解释时,有那个底气吗?这里要点名表扬苏州龙哥,是他用生命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因此,普法工作绝不是靠空中楼阁的法律条文,群众也基本不关心具体的条文,都是要结合鲜活的案例,当群众结合自身实际,就能够很好的理解了法律的精神。精通法律也绝不是高高在上,当群众教师爷的资本,而是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用群众能听得懂的话,把法律讲给他们听。“你这个法盲,我不屑于跟你解释”这种态度是绝对要不得的。科普知识同样如此,讲的再多,也不如一次震撼人心的实践来的重要。我至今仍记得杨利伟上天时,我们围观在大学食堂的电视前,发射前的紧张和期待,成功后的欢呼和激动,这比100个专家讲解航天知识都来的深入人心,不知道多少年轻人为此而坚定了航天报国的理想。
现在的孩子能够在线观看空间站的科学实验,这是我们当年无法想象的,如果不是有了这样的成果,我们连质疑人家的资格都没有吧。同样的,要回应质疑,最好的办法就是拿出没有争议的成功来,不然就真的成为祖上也曾经阔过的阿Q了,精神胜利沦为笑柄。
最后,再说点发散感慨的话。当年清朝被西方击败后,出于自尊心,多少中国人千方百计要证明,中国人不差的,中国文明不差的,我们有悠久的历史(这一点至今西方不赞同我们的证明),然而西方根本不在乎,西方白人那才是文明,其他的都是野蛮,只配关在笼子里跟野兽一样被展览。不到短短200年,沧海桑田换了人间,在这场登月竞赛中,你们西方输了,我们同样并不在乎你们的以前,爷不在乎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