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回声效应:论《婚姻法解释二 (征求意见稿)》_风闻
武所谓-私信请使用原创措辞45分钟前
林立、张伊宁:离婚经济帮助没有想像的那么可怕 (guancha.cn)
《解释二》中关于进一步强化离婚后男方对女方的补偿,是为了“防止渣男”,而“防止渣男,保护女性”的确也算是一个合理的理由。
但实际执行后的实际效果,很有可能是“渣男变多,而且渣的程度变本加厉。”
在贫富差距巨大的背景下,渣男在上层的浓度是显著高于下层的。其资源拥有量可以轻松地比普通男性高出一个数量级。但现实情况是,他们的主流婚姻模式还是拥有一个法定长期配偶,但实际上轻微多偶。轻微多偶不是一种长期行为,强男的多偶,最后还是会成为其他人的固定配偶,长期总供给并不会减少。
所有的政策,都具有一定程度的“矫枉过正性”。
因为当前的法律“并不过度惩罚渣男”,做渣男的成本低。
比渣男更明白“做渣男成本低”的,是女性;也正因为女性比男性更明白渣男成本低,她对筛除渣男的敏感性更高,对回避渣男的倾向性越大——这个心理倾向是普通男性也能获得配偶的重要基础。
聪明人已经明白《解释二》的荒谬之处了——现在法律要加强对渣男的打击力度,会让现在的博弈平衡如何变化呢?
1.“因为法律可以过渡惩罚渣男,所以女性不需要自担选择风险。”
2.“婚姻的关键不是选一个靠谱的人,而是选一个有钱人”
3.“只要确定男方有钱并进入婚姻(解释二更进一步,甚至不需要法律婚姻,只需要简单认定的事实婚姻,过去强男只同居不领证都被破解,而且中国的法律体系不承认婚前协议。渣男想要藏匿财产是无处可躲的),过得下去就是长期饭票;过不下去就是大捞一笔,里外不亏。”女性更有动力去卷强男而非选择一段普通婚姻了。
4. “然后傻眼的就是普通男性了,因为对女性而言,渣不渣她都能大捞一笔,她就更没有选择普通男性的动力了”
5.“这个法律最后打击到了强男么?不可能的,既然是强男,那就有的是资源去钻空子。”你认定同居为事实婚姻,那我就天天一夜情算了。
6. “女性就得利了么?也未必,大家都去卷有钱人,这个赛道比过去还要拥挤,而强男预判了女人的预判,连事实婚姻都不要了,只搞一夜情。更多的对手导致更难进入婚姻,更少的机会导致强男渣的程度变高。最终大龄剩女只会更加多,很多剩女最终不婚绝后。”
6. 至于孩子,虽然会曲折一点但也不是全无办法。比如去国外买卵代孕,用假身份母亲出证件上国内身份,彻底无法溯源到孩子的生身母亲。跟半副身家比起来,孩子没娘似乎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所谓的“善念”很多时候一地鸡毛的原因就在于此,当某项“德政”需要割一部分肉喂饱一部分人的时候,利益受损群体会进行“预判调整(调整会有回声效应)”,很多预判都是矫枉过正的。
最后的结果是4方全输:
1. 强男的孩子没娘;
2. 弱男更难结婚;
3. 女性除了极少数大捞特捞大部分都去无望内卷,最后变成剩女。
4. 总体婚姻减少,后代减少,社会人口萎缩老龄化加剧。
如果立法者连这种程度的推演都做不到,政治体制无法纠正这种明显的恶政。
那我看西方还是能无限期苟延残喘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