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固然需要保护,但我们保护的是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保护犯罪分子的犯罪_风闻
ccst-胸怀天下,心系苍生;善待一切,当念圆成。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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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三个小恶魔凶残杀害自己同班同学的恶行在全国激起滔天的民愤,广大民众纷纷呼吁相关部门必须依法严惩凶手。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3月10日,肥乡区一名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并于次日成功抓获涉案的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和马某某。检察机关对此案高度重视,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确保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3月21日,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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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三名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虽未满十四周岁,但已满十二周岁,且情节恶劣,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核准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审慎审查后,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此举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也彰显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严肃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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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凶手虽然还是未成年人,但他们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未成年人应有的范畴,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让法律发挥出应有的震慑作用。如果对这些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姑息迁就,不予以严惩,那么法律的权威将会荡然无存,未成年人犯罪也将会更加肆无忌惮,甚至可能出现更加严重的行为,如纵火、贩毒、走私等。以邯郸这起案件为例,如果这次再以未成年为理由,让三个小恶魔逃脱应有的惩罚,将会引发公众对法律公正性的质疑,让犯罪者更加肆无忌惮,从而进一步加剧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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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固然需要依法保护,但我们保护的是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保护犯罪分子的犯罪,尤其是恶性犯罪!我们必须承认这个事实,现在的孩子都比较早熟,从初中13岁就开始谈恋爱,什么道理都明白,更有甚者,十六七岁就为人父母了,在这种情况下,你能说他们不成熟吗?尤其是一些故意犯罪的未成年人,知法犯法,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就是仗着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庇护,有《刑法》第49条规定做免死金牌,他们知道自己即便犯重罪也不会被重判,更不会被判死刑,于是就故意犯罪,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人,对于这种穷凶极恶的未成年人,你不判处他们死刑,就等于是判被害人死刑,是在侮辱被害人死得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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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关部门在依法审理此类案的态度必须强硬,对于涉及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必须坚决、毫不留情地予以打击。猛药去疴,重典治乱,重罪必须用重刑。在刑法没有修改前,对于未满法定年龄的犯罪者,若其行为恶劣至极,可以先收监,在他们年满18周岁后执行相应的法律制裁。同时,作为曾经的人大代表,我强烈建议全国人大对刑法第四十九条进行重新审视和修改。我认为,应当明确规定:虽然一般情况下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对于那些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未成年人,应当作为例外情况予以严惩。比如邯郸这个恶性案子,无论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来看,这三个未成年人的暴虐、非人性行为都是无法容忍的。即使是中学阶段的学生之间存在矛盾,也绝对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法律层面的问题,更是一场深刻的人道主义危机。我呼吁有关部门要尽快查明真相,将凶手绳之以法。通过此案的严肃处理,我们要向社会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法律的红线绝不容触碰,任何暴虐、非人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