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的言论自由:独立有功,统一有罪?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4小时前
昨日四月七日,是所谓「台独烈士」郑南榕「殉难」三十五周年,也是为纪念郑南榕而订立的「言论自由日」,民进党当局的高层纷纷出席「郑南榕殉道三十五周年追思活动」。虽然目前是「五二零」前夕的敏感时刻,及美国「AIT」主席罗森伯格上任后不到一年就第五度访台,警告民进党当局「美国不支持台独」「必须维持现状」,因而民进党当局高层发表的谈话,不敢像往年那样强烈褒扬郑南榕的「台独烈士事迹」,但却仍然借题发挥,打着追求「言论自由」的旗号,贩卖「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亦即只有民进党可以拥有言论自由,不准在野势力享受言论自由的货色。
实际上,蔡英文昨日上午在出席「郑南榕殉道三十五周年追思纪念会」上所说的「我们拥有的民主自由并非屹立不摇。威权主义的扩张和假讯息的攻击是全球性的挑战,也对台湾的民主自由形成莫大的威胁」,就被政媒两界解读为,她是要用「捍卫言论自由」的华丽外衣,来包装其受到普遍质疑的「抗中保台」及「认知战」论调,将批评民进党当局的言论打成「假讯息攻击」,因而不能享受言论自由。而赖清德前日在观赏一个为纪念郑南榕而布展的特展后也声称,自己上任后为守护台湾的民主自由,将进行社会改造,「国家」重建,「来洗涤每一个人的人心」。就被国民党「立委」罗智强和前民进党「立委」郭正亮质疑,是要进行思想控制?另外,对于赖清德提到「自由要付代价」,郭正亮直言,难道未来他要叫沈伯洋让「警总」复辟,审查每个人认知正不正确吗?找他审查每个人的心灵?这就是准备搞台湾版的「文化大革命」。
其实,从二零一六年蔡英文刚走马上任,就迫不及待地宣布郑南榕自焚的四月七日为「言论自由日」,并在此后每年的四月七日都亲身出席对郑南榕的追思活动,就可从中窥见,民进党思维定势中的「言论自由」,是宣扬鼓吹「台独」的自由。但民进党所主张的「言论自由」,并非是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不适用于宣导国家统一,甚至还是「有罪」。近期检调当局以「间谍罪」起诉了多起主张国家统一的社团负责人,就是民进党当局对言论自由的最确切诠释:鼓吹「独立」有功,宣扬统一有罪。
值得注意都是,最早将郑南榕自焚日订定为「言论自由日」,是赖清德。二零一二年他在出任台南市长时,就率先把四月七日订为「台南市言论自由日」。二零一三年高雄市长陈菊跟进,到二零一六年蔡英文上台时,「行政院」正式核定四月七日为「言论自由日」。
郑南榕是闽籍的外省人第二代,却竭力鼓吹「台独」。他所创办及出任总编辑的《自由时代周刊》,在当时的国民党政权实行「戒严」体制时,大力批评时政,反对独裁,主张自由民主,并以杂志社为基地,多次发起要求民主化改革的活动,逐渐成为党外运动的重要人物。而在当时的国民党政权解除「戒严」后,郑南榕却仍然反对当时中国国民党一党独大「政府」对于自由思想诉求的压制,幷且多次公开表示支持「台湾独立」运动。一九八八年,郑南榕更进一步在杂志上刊登了许世楷的《台湾共和国宪法草案》。
一九八九年,郑南榕被控涉嫌叛乱遭法院传唤,但他拒绝被警方拘捕。郑南榕认为「台湾独立」的主张也是「宪法」保障人民言论自由的一部分,幷表示「国民党不能逮捕到我,只能够抓到我的尸体。」随后将自己关在《自由时代周刊》杂志社内,幷准备汽油,彰显抵抗意图。四月七日清晨,由时任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刑事组长的侯友宜带队,强行向杂志社发动破门攻坚行动时,不愿被逮捕的郑南榕于总编辑室点燃汽油,自焚身亡,终年四十一岁。
郑南榕引火自焚的举动,让他被许多人,包含支持「台湾独立」运动者在内,称为「言论自由殉道者」、「台湾建国烈士」或者是「台湾独立建国之父」等。实际上,郑南榕追求的根本不是民主,却是「台独」。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九日,并未加入民进党的郑南榕,在民进党举办活动的会场散发「台独」著作。当时尚未在党纲加入「台独」元素的民进党,其共识是「反独裁,求民主」,而非「台独」,因而郑南榕被视为「踢馆」「搅局」,遭到不赞同「台独」的民进党「立委」朱高正制止。郑南榕却竟然掴朱高正耳光,声称「我代表台湾人打你」。这一掌,加上后来郑南榕的自焚,使他成了「台独烈士」。争取自由、民主的运动遂变质成「反中求独」的闹剧。
实际上,郑南榕并没有加入民进党,反而因为其特立独行的个性,与民进党当时的主流派格格不入,因而遭到民进党人的挤兑。但意想不到的是,后来在民进党先后在地方及全岛性执政之后,却利用其所谓「言论自由」的表象,来贩卖「台独」的货色,将之当作是「烈士」来供奉追捧。其实,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郑南榕所鼓吹追求的「台湾独立建国」也。
既然民进党追求的是「台独」,当然也就容不得追求国家统一者享有任何的言论自由。尽管蓝绿两党推动的「宪法增修条文」,在「前言」明确指出:「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因而这部「一中宪法」是追求国家统一的。但民进党却紧紧抓住「大法官会议」作出「释宪文」,指出《国家安全法》和《人民团体法》中的「人民集会、结社,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主张国土分裂」,抵触「宪法」中有关言论自由的规定,采取「双标」手法,「过当」地诠释「言论自由主张国土分裂」的涵义,却大幅收窄言论自由主张国家统一以及共产主义的范畴。
因此,台湾岛上的「台独」团体可以群魔乱舞,言行并动地进行「台独修宪」、「台独公投」等活动;而某些统派团体的参加公职选举,或是组团到大陆参观,却被检调当局以「间谍罪」、「认知战介选罪」起诉。这就完全颠覆了民进党的「民主、进步」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