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帝国十九年而亡的历史真相》的补充_风闻
南溪先生-27分钟前
下面是对《揭秘》一文的补充,兼对部分观友的回复:
一、再来看几条由《里耶秦简》(2002年出土于湖南)记载的来自秦朝的官方数据:
㈠秦简7-304记载,秦始皇二十八年,编户人口约2000人的迁陵县人口死亡情况统计:
①奴隶、居赀(犯人或债务人居于流放地劳作,以抵偿赎罪之金或债务),全县当年死亡189人;
②全县有151个隶臣妾(因本人犯罪,或被俘或亲属连坐而充作官的奴婢),当年死亡28人。
㈡秦简 9—1497和9-2236记载:有一名叫“红”的女奴婢自杀后,她仅有的两件衣服,也被少内官(皇宫内一仓储机构)没收。
㈢秦简1003+0998+C10-4-13记载:秦国的徒隶城旦舂(男性犯人被判处修筑城墙称“城旦”,女性犯人被判处去舂米称“舂”)中,包括很多还在蹒跚学步的婴幼儿。即这些婴幼儿也全部要“衣傅城旦舂具”(穿奴隶衣服和佩戴刑具)!
另,据陕西考古发现,在秦始皇陵旁的赵背户刑徒墓地(被判处剥夺一定时期自由的罪犯),埋葬了大量非正常死亡的徒隶和居赀,其中竟然还有儿童:M35出土的儿童骨架,下肢残断……(见《文物》1982年3期)。
二、下面,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另外两则与秦国社会风俗相关的史料:
㈠齐国人鲁仲连:“彼秦,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彼则肆然而为帝,过而遂正于天下,则连有赴东海而死耳,吾不忍为之民也!”(见《战国策·赵策》)
(秦国是一个抛弃仁义、祟尚以斩获敌人首级计功的国家。秦王用权术驾驭其群臣,像对待俘虏一样役使它的百姓。如果让秦国肆无忌惮地称帝,甚至要统治整个天下,我鲁仲连只有跳东海自杀,绝不能做它的臣民!)
㈡**“秦之野人,以小利之故,弟兄相狱,亲戚相忍”。**(见《吕氏春秋·高义》)
(秦国乡间的百姓,因为一点小利的缘故,弟兄之间就相互打官司,亲人之间就相互残害。)
鲁仲连生活于公元前三世纪中前期,距秦统一天下的时间非常近。相信这位游历甚广的齐国人,不会凭空诋毁秦国。
如果你认为鲁仲连的话尚有可疑之处,那么,由曾任秦相的吕布韦所编的《吕氏春秋》,则完全没有理由诋毁自己的国家。
综合《里耶秦简》与上面两段史料,我们已经从最底层,十分清晰地看出了秦国乃至秦王朝社会的全貌。秦国(王朝)究竟是荀老夫子笔下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大治之国,还是“兄弟相狱,亲戚相忍”的毫无廉耻的从林社会,相信大家一定可以做出客观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