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会立案调查陈菊院长吗?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50分钟前
平时声量不多的「监察院」,昨日却爆出了两条大新闻,而且两者之间还是「相悖」的,这让「监察院」好生尴尬。
其中一条新闻是,前「行政院」发言人,同时也是赖清德爱将的陈宗彦,在二零一三年任职台南市民政局长时,疑似接受业者八次酒店性招待部分,目前正由台南地检署并案调查。然而由「监察委员」王美玉、林国明、苏丽琼所提出的调查案,尽管王美玉等三名「监委」调查之后,认定陈宗彦的辩词「尚难采信」,而且直指陈宗彦协助业者关切工程申请案,但「监察院」于前日举行审查会时,投票结果为两票成立、十一票不成立,决定弹劾不成立。不仅王美玉表示遗憾,更引发在野党炮轰。而在投下「反对票」的十一名「监委」人中,王荣璋、叶宜津、赵永清曾是民进党籍「立委」,另外一些「监委」更是蔡英文执政时的官员。因而国民党「立法院」党团痛斥,「监察院」永远「只办蓝营不办绿营,非常可耻、早该关门了」。
另一条新闻是,昨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邀请「立法院」秘书长周万来,作《「总统」至「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及询答模式之建议书面报告》并备质询。民众党党团总召黄国昌就着周万来统管「立法院」所有庶务的职能,询问「立法院专供酒」的事宜。他先是称赞周万来上任后的作风和前一任很不一样,他请助理办公室向「立法院」调取二零二三年「立法院专供酒」的去向,「立法院」表示去年的不便提供,但现在的如发函去要资料马上就提供,因而他要对周万来统领下的「立法院」庶务工作给予肯定。
紧接着,黄国昌爆料道,「监察院长」陈菊不仅去高雄辅选,而且车上的「辅选伴手礼」还是「立法院」的专供酒。黄国昌批评说,陈菊跑去高雄辅选已经很扯了,车上的「辅选伴手礼」竟然还是「立法院专供酒」。并质疑陈菊是拿纳税人的钱,作为个人「送礼用」,因此要求「监察院」,应该启动「监察委员纪律委员会」,对陈菊展开调查。
对此,陈菊办公室回应说,车上的物资是陈菊的个人物品,无关纳税人的钱,「看到纸箱就开枪」的行径可以止矣;且当天到高雄是陈菊的私人行程,所言所行无关选举与政治,请勿耗费社会资源于不实旧闻。
但黄国昌紧接着反击说,终于看到「监察院长」陈菊针对他今年一月就在直播中揭露过的违法辅选做出回应,陈菊表示当天是去「探友」、指责我「看照片漫天说故事」。黄国昌酸说,「咦,这就奇怪了,当初陈菊不是说是去参加教会弥撒吗?怎么现在突然改口?是因为当天教会根本没有举办弥撒,自己意识到谎言被戳破吗?」还是因为当初在场的另外两个人,高雄市民政局副局长蔡翘鸿说是参加茶叙、李柏毅说是参加座谈,发现说法兜不拢,所以赶紧改口吗?「陈菊要呛我『说故事』之前,不妨先跟国人说明为什么要说谎吧!」黄国昌表示,再说一次,这是高雄市政府内部有吹哨者看不过去,向他检举当天蔡翘鸿是衔命而去安排这场「先后交错到场的辅选活动」。
黄国昌指出,至于陈菊有没有违法辅选、违反《监察院监察委员自律规范》,也不是陈菊自己说了算,监察院如果还有最后一丝尊严不愿被民进党践踏,应即刻启动「监察委员纪律委员会」对陈菊是否违法辅选进行调查,给人民一个交代。
「立法院纪念酒」,是由「立法院」向金门酒厂定制的五十六度的高粱陈酒,瓮藏于酒窖存放五年后装瓶,瓶身印上「中华民国立法院」字样,而且瓶身造型典雅,具有纪念价值,台湾地区的酒客将之与对岸的「专供茅台酒」相比,因而颇受欢迎。「立法院」通常是送给外宾或是宴客使用,「立委」们虽然也可以订购,但数量有限,常常有送不够的,还会去借用其他「立委」配额。
「立法院专供酒」一瓶定价一千七百二十元,「立法院」定期每次向金门酒店订购一千二百瓶院方定期采购,作为送礼用。而黄国昌昨日在质询中揭发,发现其中九百四十八瓶酒,通通集中在第十届「立法院」任期的最后一个月送,换算价格超过一百六十万,而且连流向记录也没有。
黄国昌质疑陈菊拿「立法院专供酒」送礼,这可分为两方面分析。一方面,在由游锡坤担任「立法院长」时,陈菊向同党同阶级的游锡坤购买「立法院专供酒」,虽然有行政伦理上的瑕疵,但问题仍不大。另一方面,陈菊倘是以「监察院」的公帑购买「立法院专供酒」,并拿来作私人送礼用,那就是使用公帑「私相授受」了。作为公职人员,这本身就欠妥;而陈菊作为「监察院长」,就更是「监守自盗」了。
更严重的是,黄国昌指控陈菊是带了「立法院专供酒」到高雄市参加民进党籍候选人的辅选活动。倘情况属实,这就是完全抵触《「监察院」「监察委员」自律规范》了。
实际上,《「监察院」「监察委员」自律规范》第一条表明宗旨,明确要求「监委」之基本形象,公正廉明,贯彻法治,申张正义。并要求维护「监委」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涉。而《自律规范》第二条规定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不能介入政治。要求「监委」应依法行使职权,超出党派,保持中立,任职期间不得参与有关党派政治性的活动或行为、不介入党政派系纷争、不为政党或政治团体宣传其政治主张,连「政府」举办的各项公职人员选举都必须避免参与搅和,以维护「监委」的独立超然中立地位。
在过去,就曾经有民进党「立委」段宜康,指责「监察院长」张博雅为嘉义市议员候选人戴宁合照并助选,质疑张博雅违反《「监察院」「监察委员」自律规范》。
而黄国昌昨日则疾呼,陈菊有没有违法辅选、违反《「监察院」「监察委员」自律规范》,并不是陈菊自己说了算。「监察院」如果还有最后一丝尊严不愿被民进党践踏,应即刻启动「监察委员纪律委员会」对陈菊是否违法辅选进行调查,给人民一个交代。
不过,在本届「监察院」的二十七名「监委」中,有二十四人具有民进党背景。再加上就在前日,「监察院」否决了对「行政院」前发言人陈宗彦的弹劾案,因而要「监察院」立案「自查院长」,恐怕是「问尼姑攞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