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请从你的选民中总结提案_风闻
观评世-观察世界是之评论1小时前
在此说下人大代表,从基层选民开始,党委推荐人选,这是党委的责任与义务,选民投票,经过这两关,够条件的成为基层人大代表。此时意味着经过党委考察把关,取得党委信任可以推荐给选民,选民多数同意意味着选民支持认可同意,注意,基层人大代表不可辜负党委与选民,要对党委和选民负责,因为代表职责规定代表要为选区和所在辖区负责,选区是选民所在区,辖区是由党委代表。
本行政区划级的人大代表选出上级行政区划级人大的代表组成上级行政区划的人大。经过如此层层选举最后产生全国人大。
各级行政区人大本身没有上下级之分,本级人大受本级行政区党委领导,上级行政区人大与本级行政区人大没有隶属关系与上下级领导关系。当然上级党委和政府与下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法定关系。
如此当然是全国人大代表是各省部级行政区划所在的人大的代表们选举出来的,也就是说基层的选民选出的代表,之后就是基层选民选出的代表们作为上级行政区划的“选民”选出代表,也就是代表的代表直至全国人大代表。要说代表为选民负责,全国人大代表需为省部级行政区划的人大代表负责,省部级区划的代表需为地市级行政区划人打的代表负责,直至基层代表为基层选民负责。
这样多的代表的代表环节,你可以看出,代议制只能这样做,也没更好的取代代议制的办法,这环节多了容易产生代表有时偏离非代表选民的问题,代表非代表选民的代表只有基层代表。上一级的代表都是代表的代表。
因为全世界的代议制都存在某种程度的代表异化问题,就是代表偏离非代表选民意见的问题。
所以,代表的代表,彼此之间的熟悉了解程度不太高,只有同区划的党委与上级党委最为了解。这就难免产生一个问题,虽非大问题也未必普遍,但有时表现影响不好:代表的代表更在乎推荐他们的党委,甚至基层选民的代表也受此倾向影响。这本来不会成为问题,因为各级党委都是严格把关郑重推荐各级人大代表人选,党委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更本利益是一以贯之。
问题是某些代表的离奇提案,某种程度上是既不代表推荐他们的党委,也不代表选举他们的代表与选民,仅仅是借用代表权力,为他们自己所经营或代理的集团发声,他们的提案,本应来自选举他们的非代表选民或者代表组成的“代表选民”,但他们为与己有关或所代理的利益集团发声,才会出现离奇的提案。那些离奇提案的代表大多是某些领域资本的代理人。能把包括代表在内的选民与党委意志放在一边的,还能有什么人?
人大常委会各部门是由代表中的专业法律高层专业人员组成。他们应当代表党和最广大人民。在我们中国异化的代表毕竟是极少数,他们也形不成多数,但只有有离谱的提案,人民群众的批判必然会有。不代表人民与党和国家根本利益,终究是行不通。
代表的提案本就应当来自选举他们的选民。要知道党代表代表党员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人大代表中很多也是党代表。非党人大代表也必须首选代表选民与“选民代表”。所以今后,如果你看到奇怪的代表提案,你应该分析下,这是代理的哪个利益集团或者群体的诉求,同时减损的是哪些群体的权益。我们国家本就不应存在群体长期对立。就算有矛盾那也应该研究办法解决而不是催生矛盾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