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称“生儿子才能分地是高彩礼的根源”,大家是怎么看待这个观点的呢?_风闻
咖啡人2098-18分钟前
据经济观察报相关报道,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编剧、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研究员蒋胜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许多农村中特有的,“生儿子能分地”的观念,是当地高彩礼的根源。

根据报道中的描述,蒋胜男曾认为妇女交易拐卖是部分偏僻,欠发达地区特有的现象,但经过调研之后他发现,妇女拐卖屡禁不止的根源,其实是当地的性别比例失衡,而造成这一失衡的原因,则是因为当地农村中一个共识,即“生儿子就能分地”。
**蒋胜男:**前年,我建议推进拐卖妇女儿童的买卖同罪时就在思考一个问题:过去,我一直以为妇女交易拐卖是深山老林才有的,然而经过调研我们发现一些经济发达的农村,甚至交通便利、有文化积累的地区也出现妇女拐卖与非法买卖男婴的情况。我觉得很奇怪。
深究后我发现,问题的根源是出生性别比失衡,出生性别比失衡会伴随高彩礼。为什么会出现性别比失衡?我一直有一个疑问,新中国成立那么多年了,封建思想的遗存还会那么重吗?后来我调研后发现,为什么很多人一定要生儿子,他们会说“因为生儿子有地分”。
蒋胜男还提到,部分地方的农村所制定的村规中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生儿子有地,,生女儿没地;或者是多生儿子多拿地,多生女儿少拿地等等。这些对妇女带有歧视性的村规,导致部分农村家庭为了能够多拿几块地,就不停地生男孩,最终使得村中的性别比例失衡,村子里的青年找媳妇困难,不得不用高彩礼去“买”媳妇。
有的地方村规村约中存在很多不公平的内容。比如,生儿子有地,生女儿没地;或者生儿子地多,生女儿地少;或者女儿出嫁后才能在丈夫的村子分到地;甚至有的村子会取消原来分给大龄未婚女性的地。女性嫁到一个村子,她可以从丈夫手里获得土地,一旦离婚,她又会失去土地。
这种村集体对农村妇女采取歧视性待遇的观念基础,基于广大农村地区仍沿袭着几千年来的父权制度,家庭以父系纵向传承,妇女处于从属地位,在一定事实上形成了妇女依旧活在“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三从”现实,有违新中国建立以来妇女解放的原则。
这个状态会导致什么问题呢?农民会根据利益取舍去重男轻女,而不完全是封建残余。而这往往可能导致“前二十年农村男婴出生多,后二十年男人找媳妇难;高价彩礼买媳妇,农村女人留不住”的情况。这样一来,很多人会把女儿视为“横竖要出嫁,到夫家去拿地”的人,就不会重视女儿。
网上许多网友都对赞同这位委员的观点,许多人都表示自己村子里也存在类似的规定,让人很是无奈。



不过也有人认为,现如今许多农村居民其实也不怎么看中土地了,农村女孩找对象比起对方家里的土地来说,更在乎对方家的经济条件。

不知道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位委员的观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