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二房东手握400套经适房 经适房“庇豪客中介俱欢颜“?_风闻
财经锐眼-30分钟前
上海,寸土寸金的一线城市,房价动辄十万+,打工人市区租个单间,至少也要3000起。因此,为了让更多打工人能租得起房,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性保障住房,分别为公租房、廉租房、保租房及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主要解决青年职工、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等常住人口阶段性住房困难。
廉租住房制度是国家为了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而出台的惠民政策,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在本市合法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在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本市规定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本人在上海某大型企业打工几年,也曾经申请过公共租赁住房,等了差不多一年才等到房源,可见其申请难度。
但是,上海有部分交付不久的经适房居然批量到了二房东和中介的手里被违规出租。有二房东称,自己以五年为期租下了几个经适房小区内的部分毛坯房,统一装修后再加价转租,目前手头有400套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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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套经适房是个什么概念?据报道,去年年底,上海南翔镇2个保障房项目同期封顶,总共建了888套房源。而一个中介,就能轻易握有将近一半的房源,能量不可谓不大。
媒体曝光了这件事,有关部门必然要调查。执法部门在面对投诉时曾表示“认定难”,节目播出后,嘉定区房管局、人社局会同城管执法部门组织力量对涉事小区展开了现场调查,执法人员全部吃了闭门羹。

业主这里突破失败,执法人员又转战声称自己手握过百套房源的二房东吴某,但打开吴某之前的办公用房时,里面已经人去楼空。
至于这位神通广大的二房东,是如何拿到这么多房源的。二房东吴某曾透露过 “开发商给你发通知拿房,业务员陪同你验房的,我们业务员有关系的,而且门是关闭的,没有任何人可以进来,只有我们的人在,我们是挂工牌进来的,所以说这个房子肯定第一手资料都在我手上。”
业主轻易规避法规,中介与二房东利用与开发商或内部人员的关系,获取房源并高价转租,这只能说明,经济适用房在权属管理和流转环节的监管乏力。
当然,中介能一口气拿到400套经适房,也跟经适房配套设施建设滞后有关。
正如这个经适房小区物业所说,“配套设施还不齐全,现在公交也没什么、地铁也没有、商业更加不方便、菜场我也没看到。“周边生活设施的欠缺,使得本应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经济适用房失去了“适用性”,导致部分业主选择出租房屋换取收益。
我当初申请公租房,最后又选择放弃,也是同样的原因。对于申请的几个公租房,我都实地勘察过,有的附近基本没有什么生活设施,有的离地铁站很远。看上去很美的公租房,在我眼里是食之无味的鸡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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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几类保障性住房中,我以为,经济适用房存在的弊端是最多的。按照规定,经济适用房主要是以一个相对低的价格卖给低收入群体,而不是用于出租。
以这次涉及的经适房小区南翔秀城祥云锦苑为例,我查了下,它今年3月的挂牌均价为32600元/㎡,而附近的泰翔嘉苑,挂牌均价为47187元/㎡。

对于那个所谓的中介及背后的业主而言,目前南翔秀城祥云锦苑附近配套一般,就先租给别人,等几年后,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了再入住,或者转售赚一笔差价,算盘打得不要太响。
其实,也不怪当地执法部门,房子已经售出,产权归了业主,执法部门确实很难对其日常行为进行监督。
这其实就是经济适用房的根本性问题。经济适用房建设是一种非市场行为,正如茅于轼所指出的,“经济适用房确实比较便宜,但它不是所用的钢筋混凝土便宜,不是劳动力便宜,而是土地便宜,是政府低价拿地所致。”
经适房本应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但由于是一次性销售,其价格依然为大多数低收入群体无力承受。
与此同时,很多地方政府都将经济适用房建在城市的外围和自然环境相对较差的地区。如此一来,低收入家庭生活从此也就不那么方便了。再加上很多新建小区配套设施不全、交通不便,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会远远超出他们的 “家庭规划”。经适房的不适用性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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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给了开发商、中介和业主共同作弊的空子。这些年来,有关经适房的负面新闻屡屡出现。
北京东四环大郊亭东南角一个名为“广华新城”的在建经济适用房项目,被曝定向销售给中央部委和中石化等央企,而未来其售价可能只在1万元/平方米左右,但当时,这一区域商品房价已经达到5万元/平方米。
郑州市房管局提供的数字显示,2005年至2009年间,开发商上交至郑州市经适房管理中心供市民公开选购的经适房房源,仅占总房源的1/3,其余的都流入“暗渠”。
2013年,有媒体报道,深圳海关“为解决员工住房难问题”而修建的福利房——深圳海馨苑,不断有房源放租,20万买入转手卖400多万,并已有出售或准备出售房屋套现的案例。

经济适用房似乎长期陷入自身定位的困惑中——笼统的“中低收入群体”并未明确厘清经适房的实用对象是谁,什么样收入标准的人才能获准,是由政府单方面界定还是民意论证?如何解释让一部分符合条件者可入住,而另一部分对等条件者继续无望的逻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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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资源的买卖环节应该由市场来配置,而不是由行政权力来控制。而经济适用房试图重返当年福利分房之路,通过对土地资源、交易价格环节的控制,来满足一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要。

但当政府真正介入市场微观领域,又发现其需配套的资源供应、过程监管、门槛设立等成本又过大,是政府不能承受之重。
基于资源供给的相对有限性以及经济实用房销售价格与市场标准的价差,在分配福利的时候必然会出现 “有失公平、滋生腐败”等问题;由于经适房有限的供应对于中低收入群体的庞大需要如杯水车薪,人人抱怨的后果很快显现。
从现状来看,我们至今还没有一个非常成功的案例,能够支撑徘徊于市场利益回报与计划经济控制之间的经济适用房模式。
当理论与实证都在不断反衬经济适用房之路越走越窄,并日益脱离制度设计初衷与民众需求时,对政府、开发商及民众三方来说既不经济更不适用的经济适用房,上有香港10万经济适用房计划破产的前车之鉴,下有各地经济适用房弊端浮现的现实参照,它究竟还能维持多久的制度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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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经济适用房,之前,西安不也曝光了西安市雁塔区书香林苑小区——一个廉租房小区地库停满了豪车的新闻么?
无论是公租房、廉租房、保租房及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本质上是一种公共福利,福利的背后则是与市场化租售的差价。当差价客观存在,必然会有某些人在分配环节做手脚,从而获取价差。
而此类保障性住房,往往又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管理模式,其内部人操作空间就更大。
也因此,当各地大建保障性住房时,其对于民生的作用究竟有多少?安得广厦千万间、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还是庇豪客中介俱欢颜?
查处一个手握400套经适房的中介,或许不算很难,但如何让“既不经济也不适用“的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真正交付到符合定位的人手中,并且让他们用得起,还不能让有权、有钱者做手脚,这是个很大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