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第二十条》并评某滑稽女演员_风闻
驱逐舰051-人民主体的历史和政治哲学。1小时前
春节期间,某滑稽女演员(按惯例,此人不配我们提及她的名字)推出新片,据说是讲述她如何由多肉变成少肉的经历。此时家中一表妹由国外回来过节,想看看国内的电影。表妹身高一米七而体形甚佳,实无去看由多肉变少肉之必要,于是我们带她看了张艺谋的《第二十条》。

观影既毕,几位表弟表妹对《第二十条》评价都不高,认为太理想化,不够真实。特别是校园欺凌案和郝秀萍案反转过于突兀,所有证据证人莫名其妙地就齐备了,完全没有按照案情本身的逻辑来演进。
我认为他们讲得都有一定道理,但我又要指出:
本片的立意原不在讲述破案的过程,而在告诉我们:我们的“第二十条”之所以难以被唤醒,并不在于种种蛛丝马迹的技术细节,而在于我们法律界的许多专业人士陷入法条主义的陈规难以自拔而与普通人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追求完全脱节乃至尖锐对立。一旦我们树立了为人民而司法执法的立场,走出了闭门造车、“圈地自萌”的精英主义法治神话,而与那些只能将实现公平正义的希望寄托在执法者头顶的国徽上的普通群众站到一起,许多技术问题都是会迎刃而解的。
这也让我们想起多年前《重案六组》的一个情节——我以前也讲过:
年轻的女警田蕊将小区内某人带到公安局协助调查凶杀案。小区居民见了,以为这家是杀人犯,于是对这家人群起而攻之,又是吐唾沫又是砸玻璃。田蕊急忙阻止了他们,又向组长杨震抱怨说:“这儿老百姓素质真差!协助调查,又不是定案,连这都不懂!”
杨震一听,严厉批评田蕊:
“这怪他们吗?是你没向群众解释清楚!你也别瞧不起老百姓!我告诉你田蕊,没有他们,你一个案子也破不了!”
按法条主义,田蕊没有任何错误:此人确有作案可能,她按程序将人带走协助调查,没有任何问题。她既没有向围观群众作任何解释的法定责任,也可以说自己预见不到那家人会受到辱骂围攻的后果。所以一切只能怪老百姓“素质差”“不懂法”,跟不上她们这些“法治精英”的“法治思维”。
可是在杨震看来就完全不是这样。你是人民警察,你做事要让人民知道你在做什么,理解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不能好像生活在真空中一样,只管机械照搬法条,完全不考虑自己的行为实际上可能引起的社会后果。老百姓看到你的行为而去攻击那家人,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人民警察在群众中有崇高威望的体现,所以他们才相信被你“抓走”的那个人一定不是好人。正是因为我们警察在群众心中有这样高的威信,老百姓才会积极配合我们办案,才能成为我们的眼睛和耳朵,让那些犯罪分子无所遁形。老百姓出现某种情绪,无论这种情绪有没有偏差,问题首先很可能是出在我们身上,是我们要让群众明白怎样去掌握政策与法律,做到专群结合、相得益彰。
进一步追溯,《第二十条》与文革后期的《春苗》《决裂》《第二个春天》《青春似火》等影片存在着某种思想谱系上的隐秘关联:它们都讲述了在医疗、教育、科技、工业等不同领域,群众路线对精英主义的斗争与胜利。事实上,张艺谋近年来有一部分作品包括受到不少人诟病的《满江红》之所以在我的印象中还是可看的,就是因为他犹犹豫豫但似乎还不乏真诚与热情地开展了为普通人“正名”的叙事。应该说他与真正的社会主义文艺还相距甚远——这也是大环境使然——但我们希望他沿着进步的道路走下去。
而那位滑稽女演员多肉变少肉的“故事”,无论有多少人追捧,我也是不看的。当然,肉多有肉多的卖法,肉少有肉少的卖法,但总归是那点儿肉,究竟能折腾出多少名堂呢?歇歇吧。
滑稽女演员去年推出过一部“催泪神作”——《你好,李焕英》。我拗不过妻子、女儿,也和她们一起去看了。可惜,所有的“亲情”牌,被我女儿一句“不就是嫌贫爱富想换爹呗”就土崩瓦解烟消云散了。
那是一部叫当年的国企工人及其子弟在银幕上公然犯贱、卖贱的作品。
而我正是国企工人的后代。
当年国企是什么样,那场国企改革前后发生了什么,我都记得。
我尤其记得我一边看着身边一个又一个辛勤工作半辈子突然下岗的工人家庭陷入困境,一边在大学的课堂里听教授们讲“国企是怪胎,完蛋了最好”“大锅饭养懒汉”而同学们居然频频点头视为天经地义的情形。
那正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pua。
那时,同学中甚至有人告诉我,经受这种pua,是迈入“精英”俱乐部的入场券。
The tide has turned.只准他们污蔑丑化我们,不准我们还一句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我要像鲁迅先生一样说,假如有地方发表,几十年后我仍然要骂出他们的狐狸尾巴来——之所以只能骂,是因为和平年代、法治社会,不允许我用别的方式来回击。
我一直不明白——当然现在也不屑于弄明白了:那位滑稽女演员为什么要这样?是真的因为自己出身“卑微”而“贱得难受”?还是要以此向资本势力递交投名状,保证将观众都打造成这样的自甘卑贱的精神侏儒呢?
总之,那一团肉,无论多少,都给我滚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