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悬赏续集:公告者也被收集违法证据_风闻
经济道理-昨天 22:35
问道者 杜一用
江苏远通波纹管有限公司100万重金悬赏福州长乐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长陈某的违法犯罪线索。一石激起千层浪,这起百万悬赏事件几天来一直热度不减,现在后续来了:
江苏远通在《100万悬赏公告》中提到的竞争对手江苏宏鑫旋转补偿器有限公司,1月28日也在官方微博发布《律师函》,声称,江苏远通发布的“100万悬赏公告”一事已经进一步触犯了相关法律。为维护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收集远通公司涉嫌违法的证据,向相关司法机关举报、起诉。
而随着此事在网上持续发酵,有不少网友表示疑问,陈某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是另一码事,但企业通过网络公开悬赏公职人员的违法证据难道就合法吗?
在江苏远通高调悬赏后,事情似乎变得越来越复杂了。根据天眼查公开信息,江苏远通与江苏宏鑫之间其实从2017年起就开始有专利纠纷了,到2022年,双方已经有几次对簿公堂,经历了一审二审,其中江苏远通都是被告。2020年与2022年,江苏远通甚至两次成为被执行人共被执行了420万元。
这两家公司不仅都是江苏民企,在注册时间和资金实力上似乎都能闻出火药味。江苏远通注册于2001年,注册资本1.68亿;江苏宏鑫注册于2002年,注册资本1.21亿。二者最突出的交叉产品就是此次的导火索,即福州长乐集中供热改造工程中对外招标的旋转补偿器。
江苏远通办公室主任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就承认,远通跟宏鑫是一个长期的竞争关系,这是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不应该掺和行政执法部门在这里。
那么,既是企业之间的竞争,企业是不是可以采用重金悬赏这种广而告之的方式征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随着百万悬赏事件的不断发酵,网友也炸锅了,观点主要有两种,一种观点站队江苏远通,认为这肯定是企业的无奈之举;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江苏远通在重金征集陈某违法犯罪行为时,本身就已经有违法之嫌了。
曾担任深圳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律师潘翔说,悬赏公告一般是国家机关向社会公开征集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举报而发布的。远通公司发布的“100万悬赏公告”,实则采取“有罪推定”的方式,先推定某执法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再邀请知情人提供相应线索并给予举报奖励。远通公司在无证据证明执法人员存在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悬赏公告,有侵犯执法人员名誉权的嫌疑,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触犯诽谤罪。
陈某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要等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江苏远通的“表率”行为却是已经在起作用了。1月30日,只隔三天,一份盖了10个公章,落款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储户联合”的“悬赏公告”又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了,资助金额同样是100万元,征集违法线索的对象规格更高了。
不过,目前还没有相关各方对这份“悬赏公告”进行公开回应。而江苏宏鑫的《律师函》已经先下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