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事件是最大的「壞影響」_风闻
简思智库-简思智库官方账号-昨天 22:14
**作者:**盧永雄,政治、財經深度研究者,巴士的報總編CEO。

从古到今,没有安定,哪来繁荣。23条是限制恶意干预,保护港民的依据,证据符合才是裁定。

《基本法》第23條立法來了。
特區政府公布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進行一個月公開諮詢。
由於部分23條需立法的內容如顛覆國家政權及分裂國家罪,已被《 港區國安法》覆蓋,毋需再進行立法,所以這次立法, 主要是禁止其他未覆蓋行為,及完善已有法律的規定。
當中比較特別的是訂出新的「境外干預罪」, 禁止境外勢力使用不當手段干預香港事務, 包括政府制訂或執行政策或選舉等;政府亦會完善現行《社團條例》 ,本地政治團體與外國或台灣政治性組織聯繫會受到限制。

在政府的記者會中,有提到幾個範疇,幾個概念,非常重要。
第一,要有犯罪意圖。
有記者提問,將來對政府的批評,包括對23 條立法的批評,是否會觸犯國安法。
特首李家超回覆指, 關鍵是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普通市民无需擔心, 因為證明有關罪行需要證明犯罪者的犯罪意圖,並須在法庭確定。
特首這個解釋相當專業,有些人會認為23條立法以後, 隨便講兩句說話就會被拉,這完全是誤導, 普通市民即使批評政府亦無毋需擔心。
其實要證明觸犯刑事罪行, 要先證明有犯罪行為和有犯罪意圖,在犯罪意圖這部分, 在法律上界定明確,在國安相關的案件裏, 犯罪意圖就是和罪行直接關連,例如有意圖顛覆政府, 普通人鬧政府,即使不是作出有建設性的批評,都不會犯罪。
第二 ,立法為了自衛。
政府高官在記者會上多次提到, 香港面對的地緣政治風險,重申23條立法「早一日得一日」, 因為曾經歷2019年的港版顏色革命, 知道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

特首更提到,香港就23條立法是「 自衛行為」,是保護自己不是攻擊他人, 如果其他國家無意侵害香港及祖國的國家安全,23條對他們並沒有 殺傷力。
正如有外國商會的人士也向政府表示, 他無意破壞香港的制度,所以也不怕23條立法。
第三,安全穩定是核心。
有外國記者發問時提到,《港區國安法》 有很多壞後果(not so positive effects)。
我感覺她這個提問相當離地, 她作為外國通訊社記者,不知道曾否被派到敘利亞、 利比亞或是加沙地區的戰區去採訪。
如果未曾經歷過, 就不知道何謂真正的「壞後果」。
回歸26年,香港面對過最大的「 壞後果」,不是1998年的金融風暴,不是2020年的新冠疫情 ,而是2019年的黑暴事件。
在風暴高峰期的那半年, 到處有人掟汽油彈,滿街暴動,不僅僅是不少經濟活動停頓, 店舖遭到破壞,遊客不敢來港,連正常人走到街上, 都要擔心人身安全,對管治失效的無助感,前所未有。
2020年制定的《港區國安法》,一錘定音,先將香港穩定下來。
如今23條立法,就補齊國安立法,構成一個完整的拼圖。我理解立法的主要目的,是讓2019年的事件不再重濱。
例如「 境外干預罪」,就是防止境外勢力,透過花錢或其他方式, 收買本地的「大孖沙」或政治團體,直接在香港呼籲人上街, 發動暴乱,意圖推翻政府。
有了相關法例,就能將這些亂事, 遏止在萌芽階段。
亦有記者提問立法對經濟的影響,特首的回應是, 如果沒有安全和穩定,一切都是虛假的,一切都是空中樓閣。這的確是一個很好的總結。
看看美英國家在過去十多年,大量就國家安全進行新立法, 為什麼他們能立法保障國家安全, 而香港就不能立法保障國家安全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