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造美之城》演出或还含有尊重天主教之意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01-29 03:52
原定于一月二十三日起一连三日在市政署大楼演出的「澳门城市穗艺节」节目之一的《造美之城》,在二十三日首日演出后,由于遭到互联网社交工具发文批评,而被文化局叫停下架。随即引起不小的争议。《造美之城》的剧组人员当然是「猫刮咁嘈」,连声抗议,并表示在提交申请时没有刻意隐瞒、规避,并质问为何「深圳能上,澳门却不能」?刚主持文化产业谘询委员会全体会议的文化局局长梁惠敏,在记者会上被问到此事时说,取消的主要原因是首场彩排的演出内容有别于当局甄选时的理解;就此,在互相尊重下,当局曾与表演团体沟通,但对方没有作出当局要求的调整、改善。按照章程,文化局具有最终解释权、决定权,遂决定取消那个演出项目。
如果说,到此时为止,虽然《造美之城》剧组人员及个别媒体,与梁惠敏及部分网文是「各说各话」,双方从社会良善风俗尤其是对节目内容涉及粗言秽语、裸露场面及成人情节等,有不同看法,还仅止是价值观不同的话,而某同性恋团体站出来「插上一腿」,并指责当局的做法显然是「开倒车」,还表示担忧这带头向社会释出不接受「男穿女装」等讯息,不利社会包容和文创演艺多元发展……云云,却让人蓦然感觉到,文化局取消《造美之城》在市政署大楼的演出,是正确的,而且在一定角度上,是严谨遵守《澳门基本法》第四十二条有关「在澳门的葡萄牙后裔居民的利益依法受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保护,他们的习俗和文化传统应受尊重。」的规定。
其实,即使是在社会良善风俗方面,文化局制止在受到政府资助的文艺作品中含有与社会良善风俗有悖的演出,这本身就是依法依章行事。实际上,在去年九月间,文化发展基金向申请「二零二四年文化活动/项目资助计划」的文艺团体,发出了一封「温馨提示」的电邮,提醒各文艺团体的活动或项目若涉及不雅、暴力、色情、淫亵、赌博、粗言秽语、影射或侵害他人之权利等不当成分,文化产业基金可根据《文化发展基金资助批给规章》的有关规定,取消有关资助批给。而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也解释指出,自文化基金和文化产业基金合并为文化发展基金以来,基金吸取审计署相关报告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资助批给的规章,并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财政资助制度》和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的要求,对资助项目设定了更严格的审批和监察机制。文化发展基金每个资助项目都有相关计划的章程,列明资助目的等,而对于各项资助项目均有共同要求,例如不能危害国家安全、不能影响公共秩序及不能违反善良风俗等,若资助项目违背相关要求及违反章程,政府可以取消资助批给。
比照《文化发展基金资助批给规章》的规定,「澳门城市穗艺节」是从回归前由澳门市政厅到现在文化局负责,活动首届开始都是官方主办,虽然后来开放与民间艺团合作,但毕竟是由官方主办或主导。因此,其对禁止「危害国家安全、影响公共秩序及违反善良风俗」的尺度,就比民间艺术团体向政府文化发展基金申请资助,更为严格。
诚然,在「一国两制」条件下,可以「舞照跳,马照跑」,文化工作者的自由表达权利应当得到保障。如果是在没有接受政府公帑资助的情况下,有一些适度的「不当成分」,是不受干预的。但在接受政府资助尤其是在由政府官方主办的活动的情况下,特区政府就有必要执行相关的规定,杜截这些项目有任何「不当成分」出现。当然,有一些文化工作者忧虑的出于剧情需要,剧中人物「讲粗口」的情况,文化产业基金可以适当放宽,并与艺团事先达成共识。
这是两个有别的逻辑概念,不能混淆等同。其实,即使是未接受政府资助的文化产品,也不能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影响公共秩序及违反善良风俗等的内容。
而某同性恋团体的责难之词,就更是暴露了《造美之城》比上述的「违反善良风俗」更要严格了,就是亵辱作为澳门最重要的宗教之一的天主教。
其一,直到如今,澳门的法律制度,是基于历史上天主教的传统影响,不承认不支持同性恋行为的。实际上,澳门法律仅在极有限的范围内(例如劳动关系)保障同性恋免受歧视,目前不允许同性婚姻或民事结合等同性结合权利。甚至在早年,适用于澳门的《葡萄牙刑法典》,还将合意的同性性行纳入刑事罪。一九八二年,葡国制定新《刑法典》,将同性性行为除罪,但澳门仍旧沿用一八八六年的《刑法典》。直到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前澳督韦奇立批准本地制定的《澳门刑法典》,才规定合意的同性性行为非刑事罪。
但这并不等于同性恋受到法律保护。二零一六年,在《打击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过程中,特区政府坚持将「同性同居」从「家庭暴力法案」的保障范围中剔除出去,含有该内容的法案获得立法会细则性表决通过。
而在此之前,立法会议员高天赐曾经提交《同性民事结合法案》,主张把同性结合合法化。但在一般性讨论及表决时,该法案以十七票反对、三票弃权、一票赞成而遭到否决。唯一投赞成票的提案人高天赐表示,提出法案是要填补澳门法律中只有异性伴侣才可结合的空白。
其实,在天主教传统的影响及制约下,澳门不但是不赞成同性恋,更是反对堕胎。澳门《刑法典》规定:1)如经孕妇同意,以任何方法使其堕胎,处最高三年徒刑;2)如未经孕妇同意,使其堕胎,则处二年至八年徒刑。3)如孕妇同意由第三人作出堕胎,亦处最高三年徒刑。
澳门天主教教会生命委员会就曾经举办过「维护生命系列活动」,当中特别鼓励天主教徒和其他信仰的人观看一部反堕胎的美国电影《幸福的意外》。
其二,市政署大楼具有浓郁的天主教教义氛围,在此举行违背天主教教义的鼓吹同性恋季节节目,有亵辱天主教之嫌。实际上,澳门回归前的澳门市政厅旗,是由两名天使守护葡萄牙国盾,下方写有葡萄牙文「Cidade do Nome de Deus de Macau, Não há outra mais Leal(天主之名之城澳门;无比至忠诚)」的白色带子所组成的蓝色旗帜。澳门回归后,以澳门特区区旗代替澳门市政署旗,但在市政署大楼内,仍然保留着浓郁的天主教及南欧的元素。其中在第一进深的大堂通往第二进深的梯级拱洞之上一幅木制半弧形的条幅,条幅最上一行就以葡萄牙写着「天主之名之城澳门;无比至忠诚」。而澳门天主教会所属的机构的出版物,在介绍「澳门历史城区」组成部分的市政署大楼时,也着重地叙述了「天主之名之城」(《澳门组织章程》劈头就是这一句)的来历。
恰巧的是,这出在市政署大楼演出的戏剧的戏名是《造美之城》,与市政署大楼凸显的「天主之名之城」,都含有「之城」的词素,形成了「火星撞地球」的效果。
顺便说一句,某个同性恋团体的创办人之一的周庭希,是澳门最重要的「反对派首领」,曾经搞过「公投」等「变相『澳独』)活动,并经常在国际场合「唱衰」澳门特区。希望这个同性恋团体的现任负责人,能够与其划清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