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风情系列(152)——说说23年前的生态治理工程_风闻
鹤飞翔-岁月蹉跎,蹉跎岁月1小时前
1. 背景:
1999年,国家为了迅速拉动国民经济,克服东南亚金融危机带来的危害,决定年底前突击投入1000亿特别国债(计划连投3年)搞基础建设。拿出其中20亿投到农业领域,由国家计委出面,在30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搞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时任计委副主任的刘江讲:过去支援农业,每年每个项目才几十万元,百十来万元,基本上用于吃喝、送礼了。这次加大投入力度,每个县一次投入500万元以上,就算他吃喝一半250万元,还能剩200多万元用于工程建设上。
为了防止国家资金打水漂,计委决定在农业领域第一次引入社会力量——监理公司对国债项目的施工、验收等阶段进行监控。在下达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纲要和相关配套政策中明确授权: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任何人不准动用国债资金!
1999年6月,我以 “监理工程师”的身份介入“全国生态综合治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经过1个月的培训,年底分配到北方P县当驻县生态工程总监。代表国家计委对2000年度投入的850万国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下去之前,我们到计委相关司局,了解应该防范的事项。一位处级领导明告: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进行项目投资方面就存在两条线。一条是建设线,一条是伴生的贪污腐化线,两线并存、并行。
问:哪怎么处理?
答:很正常,不需要特别处理。只有在贪污腐化严重干扰了建设线时,由纪检、稽查、监察等机关去处理。不能因为有贪污腐化就不搞建设了。
此番话令我们直冒冷汗。下去后不久,就体会到其中的滋味了。
2. 省计委想动用200万国债资金
1999年12月初,到达P县的第3天,县计划局L局长转达省计委农经处X处长的指示:国家拨给P县的850万国债资金中有200万调给临县Z-H,让总监在准备好的相关文件(设计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报告、各种票据、发票……)上签字,以便履行拨款手续。明确:按照10%的比例(即20万元)报销监理人员在旅游、家庭装修、孩子上学……等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声明:这是政府行为,与监理个人无关;目的是用一个县的资金解决两个县的困难,让国家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方面对县里这么快就拿出了证据链完善的施工文件,感到惊讶。显然地方上在向国家计委申报项目时,就做好了挪用资金的准备。另一方面感到为难。倒不是20万提成有多大诱惑力,而是口口声声的“政府行为”让我震惊,不知该不该按照地方政府的意愿办。因为在业务培训时,计委领导再三强调:做为国家投资项目,计委是大业主,提供配套资金的地方政府是小业主,两方构成了甲方。如果拒绝省计委的要求,则有违监理工作应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如果满足他们的要求,明显违反了此次国债投资项目政策,可能是非法挪用国家资金。再有,看到各级政府联手算计中央政府的投资,很为国家政令权威性感到担忧。
思虑再三,我拒绝在准备好的文件上签字。理由:涉及到的项目费用不符合国家计委批复文件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无权批准。此举招致省计委农经处领导的极大愤怒。第二年该省生态工程的监理工作没有委托我所在的公司承担。造成公司损失了上百万元的监理费收入(按投资额2.2%计提监理费)。
县里可高兴了,监理不签字,相当于给县里增加了不要还的200万资金。不久给我调换了住房,从县招的标准间调到一套3居室民宅;又从山上找了一位17岁没有考上大学的女孩,经过体检没有毛病,给我当炊事员,预备单独起伙。还计划让这个女孩与我同住一起(“找个人伺候你,做饭、洗衣服……犯不犯错误,就看你的本事了”——L局长语)。住房调了,坚决不让女孩进屋。无奈,L局长让人送来就餐卡,每天去县招食堂吃饭。
(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