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事件和 “97%”的欺凌防治,从挨打和捡耳朵中得出的治理经验_风闻
百年津渡-百年津渡官方账号- 困难时这是树洞,有了炬火和太阳,就风乎舞雩吧!昨天 19:27
2021年3月19日,新华网转载了《半月谈》的一篇文章,文章题目是《97%的校园欺凌没有被看见,揭开校园欺凌的水下“冰山”》。文中谈到了校园欺凌的复杂与治理所面临的复杂局面,也提出了一些治理措施。

其实2016年,教育部等9个部门就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7年,教育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2021年,教育部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但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形成,合力构建最阳光、最安全校园的目标仍难说达成。
这里先讲讲自己的两段亲身经历,看看青少年欺凌和极端事件防治到底难在哪里!
一、被抓破的头皮与校车下的妈妈
我先讲一讲自己挨打的亲身经历。
2000年的时候,笔者在洪湖一中工作,当时一名借读生入学后每天早晨睡懒觉,作为班主任我只好每天去学校寝室找他。第三次的时候他就不耐烦了,躺在床上扭过头对我说:“老子在武汉读初中时,和一群人拿刀砍人,报纸上都报道过的,你要是在那里会不会被吓尿?”
那时我还没成家,也懂一些心理学知识,我没有激怒他,每次找他都是站在他立场上帮忙分析,后来这孩子就慢慢进步了。两个多月后的一天,他却和化学老师在课堂打起来了,化学老师其实也曾经当过我的老师,当时就警告我必须把这孩子弄走,否则这个班的课他就不上了。
我把这位姓万的孩子带到办公室,给了他一个凳子坐下(可以参看我的文章《“凳子”上的突发事件处理三原则》)。我和他聊了半个小时,达成协议让打架双方先冷静一下。然后我通知孩子妈妈过来,可是这位妈妈接到孩子就开骂,孩子和她走到新校区门口,就直接往田野里跑了。这位妈妈吓着了,通知当老板的丈夫赶快从武汉赶回来。
当天下午在年级组办公室,孩子的爸爸找到了我,刚开始他还挺平静,对我对孩子的关心教育也表示了感谢。不一会孩子的妈妈来了,情绪失控在办公室里哭,大老板丈夫听说孩子还没有找到,也情绪失控开始威胁我,声明事情已经报到市政法委,孩子叔叔是政法战线主要领导。孩子妈妈听丈夫的语气变了,冲过来就抓住我的头发,抓破了我的头皮,还警告说孩子要是找不回来我要赔命。
我全程坐在办公桌前,没有动手也没有说一句话。18岁参加工作,我已经有多年工作经验,虽然中途去读大学,但在社会经验上已经算是老江湖了。我带的这个次重点班里,说起来分班的时候是平均分配,其实冒名顶替的学生都不止一个,里面可谓水深得很。我开学第一个月查出这些的时候,就已经听闻有人对我恨之入骨,还有好心的保安提醒我小心些。
在我被这位妈妈抓之前,在这所省级示范高中里,期中考试时一名地理老师、一名语文老师(孕妇)监考被学生打,都没有得到处理。我很清楚作为老师,其实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
这个姓万的孩子因为身上带的钱不多,在网吧里呆了几天就联系了家长。孩子找到后,事情的局面就变了,这家人知道我也算不错的老师,就找了市政法委、教研室多个领导施压,一位姓陈的副校长找我,说孩子之所以跑是因为我说过要开除他,我处理问题方式不合理。我很清楚这是在泼脏水,坚决地否定了这些说法。后来孩子的妈妈找到市一中老校区,清晨提着水果在校车下堵我,我在同事帮助下躲开了这位母亲。
在处理这件事的过程中,因为多个老师被打,老师们对学生不被处理都很不满,学校的周校长、杨书记很有骨气,而我身上也实在找不出问题可抓。这孩子出事后再没有来学校,听说又转到其他学校了。这孩子本质不坏,如果不发生这件事应该是可以转化的,他的成绩其实已经进步了。
两年后我调到武汉工作,听说洪湖一中后来几年没有学生打老师。
而那位身心严重受伤的女老师,和丈夫一起调到了珠海。那对夫妻真的是很优秀的两位语文教师。
二、社会青少年防欺凌治理到底难在哪里
复盘我经历的这件事情,其实防治校园欺凌有个最大的问题——谁有能力和资源去处置欺凌者?
校园里领导、老师们谁敢挺身而出,那么谁就是拿自己的前途甚至生命,为公序良俗的建立做贡献,当事人不会有什么收益。我们的社会惩恶奖善的机制并不完善。

再想想去年鼠头事件中的江局长,他为什么要这样呢?
一位局长到底有多大的能量,他怕得罪大众还是食堂运营方?比对比对三鹿奶粉事件,保护作恶者是在改善营商环境还是摧毁营商环境?
再深入思考思考,掩饰非法的根源是什么呢?严格执法社会受益的动力机制有没有?

我国青少年欺凌和极端事件防治也同样如此,因为缺乏对基层的深入调研,不清楚解决问题的堵点、难点,不少顶层设计都是保障缺、落地难、操作难。
首先是法律界定“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三部法律,其中都未明确界定校园欺凌。
其次是法治环境“乱”:有少数法律从业者立场不正,从业不是为了社会公平正义,而是唯利是图、维权是瞻,在侦破阶段、起诉阶段就站在嫌疑人立场,还没进入庭审阶段就搞什么“疑罪从无”,把保护守法者的初衷扭曲成法治不作为,谁有势力站谁的立场。
其三是教师惩戒“难”:2020年出台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师具体该怎么实施惩戒,其实并不明确。一些基层的实施只能是以文件落实文件,扎扎实实走过场,辛辛苦苦闹形式,最终成为一场没有受益者的表演。

其四是校外教育“缺”:在《97%的校园欺凌没有被看见,揭开校园欺凌的水下“冰山”》一文中,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思宁认为,校园欺凌的施暴者一般是家里无人管教的留守儿童,还有一种是家庭有权有钱的。这两类儿童其实都是“精神留守儿童”,父母不在身边当然没人管教,或者父母在身边但有养无教。
三、用全员视角、动能充足的机制化解欺凌和极端事件于未萌
这几年来,为了应对二胎放开后的小高潮,不少地方建设了一批公办幼儿园,结果建成后高潮已过,少数园建成就开始招生困难。这种局面出现的主因,就是行政决策缺乏预见和系统考虑:往往上层拍脑袋,基层摇脑袋;上层觉得下层没能力,基层觉得领导瞎指挥。
今年本区某学校曾发生过一件事。一天学校放学后,一位女老师因为有物件落在办公室,回来拿的时候看到楼顶上有一个女生,很像是准备要跳楼的样子。这位女老师很有经验,迅速通知了年级和校领导,自己及时进行了处置,后来学校又派人去家访,安排心理教师持续跟踪,终于挽救了一个学生。
从这个案例来看,青少年欺凌和极端事件防治,重在打造全时段广域视角,做到提前发现与防范。任何不良的人和事,一旦置于阳光下,就不会继续发展,并且多的是挽救的办法。
笔者近年来从事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笔者几年来同学校管理者、部分家长的交流看,青少年欺凌和极端事件防治,要做到提前发现与防范,必须整合公安、家长和学校三方资源,同时可以与中央文明办主抓的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

在所有的吃财政饭的单位中,都有要求参加志愿服务的义务。而在公办学校里面,教职工都有参加志愿服务的要求,而教师的志愿服务,最实在的是做好社区的“四点半学校”、“留守儿童家访”、“预防青少年欺凌治理”等助学支教项目,具体来说可以遵循青少年欺凌和极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规律,设置动力充足的青少年欺凌和极端事件关爱防治体系。
学校在“中国志愿服务网”上注册以学期为周期的“青少年防欺凌治理”志愿服务项目,参与志愿服务的教职工、家长,家长志愿者上学路上看到欺凌事件拍一张照片,学校教师上完课走到厕所、操场、楼顶转一转,拍一拍照片,照片都上传到“青少年欺凌和极端事件防治警校家联动群”里,学校值班领导做好统计,每月上传参与者的志愿服务时长,时长作为师德考核和绩效考核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之一,将对教师和家长的评比数据化、过程化、透明化。



这种操作模式的特点,就是可以很高效、轻松地建立全时段、全校园(含周边)、高动力的青少年欺凌和极端事件防治网络,把关爱青少年做实做细,将所有问题提前发现提前介入,将欺凌和极端事件放在阳光下消灭于未萌。
当然,当前某些地方还安排有各类党员下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可惜一直以来形式主义严重,增加基层负担还助长弄虚作假的风气!体制内的大概都知道,这种项目除了统计数据报给领导好看,深究起来有可能作用是负的,毕竟新冠疫情已经总体上过去了,不妨停止这些项目把社区党员力量整合进来让社区也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