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金融业监管局无权单方面驱逐经纪公司 - 彭博社
Sabrina Willmer
金融行业的自律监管机构可能没有权力“单方面”驱逐其声称有不当行为的经纪公司,联邦上诉法院裁定,此案引起华尔街的密切关注。
金融行业监管局必须在驱逐其成员之前让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参与,华盛顿特区联邦上诉法院的三位法官小组发现。法律要求金融行业监管局的监管角色必须由政府机构监督,巡回法官帕特里夏·米莱特在周五提交的一份意见中写道。
这一裁决质疑了监管机构迅速驱逐金融行业监管局成员的能力,特别是在“加速程序”中绕过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情况下。此案威胁到一个自我监管的模式,该模式被资源有限的联邦监管机构使用,后者依赖于行业支持的机构。
此案的核心是金融行业监管局试图禁止阿尔派恩证券公司进入经纪行业,因为发现其滥用客户资金并在未适当通知的情况下提高客户费用,阿尔派恩否认这些指控。阿尔派恩的律师布赖恩·巴恩斯称金融行业监管局是一个“无法问责的联邦法律执行者”,其行为类似于政府机构,但没有宪法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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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拉(Finra)以其监控公司和个人经纪人不当行为的角色而闻名,声称其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充分监督下运作。
上诉小组决定芬拉必须暂停对阿尔派恩(Alpine)的驱逐,直到SEC审查此案,但可以继续对该公司的程序。法官表示,他们将把阿尔派恩的宪法挑战的优劣留给下级法院来决定。
“驱逐可能会使阿尔派恩破产,并且是在SEC对芬拉的决定进行全面审查之前,”法官们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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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诉讼引起了华尔街的关注,华尔街由多个自我监管组织(SRO)监督,包括证券交易所和清算所。这些SRO警告称,如果阿尔派恩赢得此案,市场将会出现重大干扰。
其他团体,包括由前总检察长威廉·巴尔(William Barr)代表的团体,支持阿尔派恩的立场,认为在当前结构下,公民并不保证享有宪法权利。
此案为阿尔派恩证券公司诉金融行业监管局,案号23-5129,哥伦比亚特区美国上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