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废除雪佛龙原则和司法克制 - 彭博社
Noah Feldman
革命没有被电视转播
摄影师:斯特凡尼·雷诺兹/彭博社
绝对阻碍了官方程序
摄影师:布伦特·斯特顿/盖蒂图片社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雪佛龙判决,这是行政法的基本构建模块,从而打击了所有联邦机构的权力和权威,包括环境保护局。在洛珀·布赖特企业诉雷蒙多和无情诉商务部案中的裁决标志着法院保守派革命的顶点,与最近推翻堕胎权利、禁止平权行动、扩大枪支权利等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相结合。
尽管40年前的雪佛龙先例直到最近对非法律人士来说大多是未知的,但推翻它将对法律体系和整个政府通过监管产生深远影响。
彭博社观点何时睡觉是犯罪?如果你是无家可归者,最高法院说最高法院在1月6日裁决中展现了其虚伪阿迪达斯正在全面超越耐克的高帮鞋这些视频展示了拜登作为一个老人蹒跚步入谎言的海洋雪佛龙原则的基本理念是,当联邦法案存在歧义时,由国会负责执行该法案的机构应首先解释法律。法院将会推迟对机构的解释,只要这种解释是合理的。雪佛龙的意图和效果是将机构视为它们所代表的专业领域的专家。
美国环保局(EPA)就是一个例子,它在环境方面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因此在判例法下,法院会对EPA在解释环境法律方面给予尊重。正因为这个原因,判例法对于EPA来说非常实用。美国国会已经授权EPA制定环境法规,因此对于EPA来说,使模糊的法律与这些规定一致也是高效的。
从一开始,判例法的法律困难在于它使机构,而不是法院,成为最重要的法律解释者。一般来说,法院不喜欢放弃他们解释法律的权威。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这个著名的早期最高法院判决是所有现代司法审查的基础,它说“司法的职责和权力在于明确法律的含义。” 机构是行政部门的一部分,而不是司法部门。
因此,法院对判例法下机构的法定解释采取让步,而不是自行决定法律案件,这总是有点反常的。但现代行政国家是复杂的。执行国会模糊指令可能是一项高度技术性的任务,也许由专业主题专家而不是法官更好地完成。在这种背景下看,判例法是美国法律史上最谦逊的表述之一。
在由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撰写的意见中,保守派多数派现在正式揭开了这层谦逊的面纱,并用直接监督权取而代之。
罗伯茨认为,行政程序法从未明确授权,更不用说指示法院应该听取机构的法律解释了。雪佛龙公司的正式法律逻辑始终建立在这样一个暗示推断上,即国会意图法院听取机构的意见。罗伯茨的意见声称这种暗示推断“与现实不符”。
在反对意见中,前行政法教授、现任大法官埃琳娜·卡根重申了支持雪佛龙公司的论点——这些论点贯穿她的整个法律生涯。其中最有力的一个论点是,国会不可能自己管理复杂的监管事务。它需要机构和他们的专业知识。解释法律和制定法规是机构行使专业知识的关键部分。她还正确地补充说,推翻雪佛龙公司对 stare decisis 的原则构成了对先例应予尊重的嘲弄。
在实践中,保守派多数派推翻了雪佛龙公司,因为他们不信任机构,希望赋予法院更多权力。
这标志着当代保守派法律运动基本意识形态的转变时刻。该运动最重要的思想领袖是已故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他本人也是一名行政法教授。斯卡利亚支持雪佛龙公司,因为他从根本上相信司法克制,而雪佛龙公司使法官的权力减少而不是增加。
但是今天,凭借稳固的6-3多数派,法律保守派大多将司法克制的价值视为过时,甚至幼稚。自知在未来很多年内不会控制最高法院多数席位的自由派,现在处于主张司法克制和遵守先例的立场。
这样,值得注意的是,这篇意见是由罗伯茨写的,他是唯一一个仍然认为司法克制是一种理想的保守派。通常,罗伯茨喜欢削弱他不喜欢的旧学说,而不是完全推翻它们。很难逃脱这样的结论,即罗伯茨认为,与堕胎或枪支不同,机构对模糊法规的解释并不是一个会引起公众走上街头的问题。
罗伯茨对公众的看法可能是正确的。但环保主义者和其他安全倡导者现在非常清楚,即使在民主党总统的领导下,保守派法院将比以往更容易推翻他们不喜欢的机构行动。
四十年前,判决由最高法院法官开创了切夫隆原则。现在,这一原则已经在完全不同的法官手中消亡。这就是革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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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多数派认为,一项禁止阻碍或妨碍联邦诉讼程序的法律不适用于1月6日对国会大厦的袭击 — 尽管暴乱者试图阻止对2020年选举票数的计算。这一决定是对保守派自己所谓的根据文本而不是根据国会意图解释法规的原则的可耻背叛。
涉及的法律是作为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一部分制定的,旨在将可能是政府程序的一部分的文件的销毁定为犯罪行为。因此,从抽象的角度来看,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甚至是正确的。问题在于,投票支持多数意见的五名保守派法官正式认为,立法目的和立法意图是无关紧要的,只有文本才重要。而文本是非常清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