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监禁了一名试图从阳台跳下逃跑的洗钱犯人 - 彭博社
Alfred Cang, Chanyaporn Chanjaroen
从苏海金处没收的资产。来源:新加坡警察部队新加坡判处涉及该国有史以来最大洗钱案的另一名外国人入狱14个月,并没收了他、他的妻子和他的公司价值逾1.66亿新元(1.23亿美元)的资产。
41岁的塞浦路斯国籍苏海金被判三项涉及洗钱和抗拒逮捕的罪名,新加坡警方周四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另外11项指控被考虑在判决中,声明补充道。
苏是10名外国人中的第二位承认在这起30亿新元洗钱案中有罪的人,这引发了有关这个金融中心对非法资金流动的监管措施的质疑。32岁的苏文强本周早些时候被判入狱13个月。判决。他们两人的刑期将追溯到去年8月,当时他们与其他八名外国人在全岛范围内被逮捕。
在突袭中,年长的苏从别墅二楼卧室的阳台跳下,并被发现躲在房子附近的排水沟中逃跑。根据声明,警方查获了价值约1.74亿新元的资产,包括现金、房产、珠宝、奢侈品和酒精,据称这些是他的犯罪行为所得的利益。
调查显示,年长的苏参与了海外非法远程赌博活动,警方在声明中表示。根据声明,他在新加坡的公司被发现从一家涉及远程赌博业务的海外公司获得付款。警方表示,这些付款构成了公司在新加坡联合海外银行有限公司和星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中持有的资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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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逐出境
根据警方的说法,嫌疑人的非现金资产将被出售,例如通过拍卖,出售所得以及被没收的现金将被支付到所谓的统一基金中。
“犯罪分子将试图通过创建复杂的公司结构来滥用我们的金融体系,从海外收取他们的犯罪所得,将其洗钱,并与家人在这里享受,”白领犯罪机构主任David Chew在声明中说道。“在新加坡,没收资产是一个重要优先事项,除了寻求对其犯罪判处监禁之外,我们将采取我们法律范围内的一切措施剥夺犯罪分子的犯罪所得。”
根据当地移民局的规定,外国人在服完刑期后将被驱逐出境,并被禁止再次进入新加坡。移民局补充说,驱逐的地点取决于个人的有效护照。